特殊教育作为社会文明的标志,地区综合实力的体现。上海市教委按照市政府关于上海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特殊教育事业的要求,将特殊教育作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供多元环境,加强早期教育。
以普通幼儿园为主,部分特教学校为补充,建立学前特教班,对3-6岁残障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教育与康复。为残障儿童提供一个无障碍、无隔阂、能与普通幼儿进行共同学习与生活的、相互融合的、丰富的环境。并从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与途径、缺陷补偿等各个层面,对残障儿童的早期教育与康复训练开展研究。从而满足残障儿童接受早期教育的需求。
——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将特殊教育纳入现代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在前几年开展达标工程和设点布局调整工作的基础上,在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2004和2005年教委投入2000多万元特教专项经费,用于支助区县特教学校教育教学、康复设施设备的添置与更新、校舍修建与改造。同时,投入900多万,对市直属单位盲校和聋哑青年技术学校进行修建与设备更新。通过新建、改建校舍,配备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现代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设施设备,优化资源配置,使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残障学生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提供免费教育,资助贫困学生
为支持残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在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教育、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协力,共同推进对本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实施免费教育。今年年初由市教委、市财政、市民政局、市物价、市残联、市慈善基金会联合发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6单位关于特殊教育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减免学习费用的意见》(沪教委基[2005]20号),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免除在校期间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课外教育活动费,并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同时,社会各界也关心残疾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市民政局和市残联每年各出资100万元建立康复专项资金,用于特教学校的康复工作;市慈善基金会也每年出资100万元用于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康复、生活自助。该项政策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贯彻实施。
——深入教学研究,全面提升质量
坚持以残障学生发展为本、关注学生潜能开发的理念,积极开展残障学生探究性学习、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综合主题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模式与方法、脑瘫儿童、自闭症儿童康复等多项专题研究,改变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学生的学习方式,让学生在亲身体验和主动参与中提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了特教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普特融合教育,支持学生发展。
构建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各区县建立特教康复指导中心,依托市、区县两级管理网络,从人员配置、政策设计等各个方面完善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积极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研究,在随班就读教学模式与策略、教学方法、课程设置、个别教育等多个领域进行探索,为随班就读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阳光春雨送关爱,目前上海市29所特殊教育学校中包括盲校1所,聋校4所,辅读学校19所,职校5所,特殊幼儿园1所,学前教育点28个,全日制高等教育点3个。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10933人,其中特教学校在读学生4909人,随班就读学生5575名,特教班就读学生449人,全日制盲聋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约70人。学前班在园幼儿564名。
如今本市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在99.9%,高中阶段入学率99.7%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57%……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尤其关注农村地区和弱势人群,让每一个学生都“上好学校”,使上海教育在构建上海和谐社会进程中,在更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多样化优质教育的需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