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之家”个案报告*
刘琳 张福娟
社区作为一种基层组织,在残障人士的生活、教育、康复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如何开展社区干预工作,促进残障人士社会融合,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残障人士社区干预是指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残障人士及其家庭提供教育、保健、医疗、康复、营养、心理咨询、社会服务等综合性服务。依据上述理念,上海市残联于2005年4月启动了智障人士“阳光行动”,随之各街道建立的“阳光之家”,就是对智障人士社区干预形式的一种探索。本文采用个案法对上海市“阳光之家”这种社区干预形式的特点和支持系统进行了研究,并对今后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为探讨成年智障人士社区干预形式提供参考。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对象为上海市某街道“阳光之家”,该组织是在2005年初上海市残联智障人士“阳光行动”的背景下开办,主要招收社区内16至35周岁有一定活动能力的中轻度智障人士,同时也招收其他残疾类型的人士。主要采用集体培训的方式,在综合技能训练中为社区内的残障人士提供各种服务。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个案研究法,在研究过程中主要运用访谈、观察及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阳光之家”的开展情况进行系统的研究。笔者作为志愿者每周去“阳光之家”参与智障人士的培训工作,并对该社区工作人员就“阳光之家”的建设、运作(工作目标、活动内容、方式、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等)、工作人员的配备、支持系统以及效果等进行深入地调查与访谈。
二、结果与分析
(一)“阳光之家”的目标
“阳光之家”旨在通过教育培训、简单劳动、康复训练、特奥运动等活动的开展,使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成年智障人士在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劳动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有所提高,逐步实现社会融合。通过“阳光之家”,一方面社区的智障人士可以巩固和发展自身能力,有机会走出家庭,融入社区;另一方面也是本区内居民了解残障人士的基本情况和生活状态的一个平台。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阳光之家”活动内容主要是结合本社区残障人士的总体特点来制定的,活动内容以目标为导向,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通过对残障人士及其家长的深入访谈,了解残障人士的能力、特点和家长的基本需求,由此确定干预的内容和形式。该“阳光之家”主要围绕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劳动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并考虑到大部分残障人士在特殊教育学校毕业后滞留在家中,社会交往机会相对比较少,因此确定该社区前期干预内容以社会交往能力为主。
在干预形式上,考虑到该社区内残障人士比较多,而“阳光之家”刚刚创办,工作人员的相关经验较少,初步确定主要采取集体培训,即把全部学员集中起来进行各种培训,同时辅以个别辅导。
(三)工作人员的招募和培训
按照智障人士“阳光行动”与“残疾人助理员万人项目”的思路,“阳光之家”所需工作人员主要从残疾人助理员、智障人士家属、青年志愿者、义工等人员中选拔。该社区干预人员大部分是向社会招募的志愿者,其中又以上海市各高校的学生为主。这些大学生素质比较高、业余时间相对较多,而且大多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如特殊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等),可以在实践中发挥自身优势。招募的志愿者在正式工作之前,要通过基本的培训了解“阳光之家”的基本情况:包括社区智障人士的基本特点、兴趣和需求,“阳光之家”的目标、活动方式和具体的干预步骤等。这为
“阳光之家”的干预效果和质量提供了一定保障。另外,还从社区居民中招募一些为“阳光之家”学员提供基本生活服务(清洗、缝补等)的工作人员。
(四)活动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在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时,主要依据活动目标、内容和形式,社区居民的参与性,残障人士本人的特点和兴趣,以及时间和场地等因素,最终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的讨论确定,通常以半年为一轮次。以2005年上半年为例,当时确定在这半年内要举办六项主题活动,分别为心理健康讲座、读书会、剃头小组、康复知识系列讲座、周周练以及我们的嘉年华等。阳光之家的活动内容就是根据这六项活动的主题来安排的,即围绕一个主题对学员进行一段时间的训练。训练时间的选择有一定的灵活性主要是每周三、周六或周日和一些节假日。每次至少三个小时,一般安排在上午时间9:00-11:00,或下午13:00-15:30,在时间安排上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地点主要是街道活动室、社区内的各个场所(如某学校的操场、社区草坪等)。
下面就2005年上半年的“阳光之家”活动作一介绍。
第一个社区活动:心理健康讲座
举办这次心理健康讲座是为了让社区内的残障人士及家属了解街道建立“阳光之家”的初衷,动员他们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这次活动的参加对象有各类残疾人及家属共计62人,地点在街道活动室,培训人员主要是特殊教育工作者、各级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
首先是向广大残障居民及其家属介绍“阳光之家”的工作目标和宗旨以及近期的工作安排;然后作关于心理健康知识的讲座,让他们了解心理健康的意义、保持心理健康的方法以及残疾人主要的心理问题和调适方法。
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活动结束后,大部分残障人士及家属对“阳光之家”有了初步了解,知道这些活动对自身及家庭的发展有一定意义,提高了参与后续活动的积极性。
接着,社区又根据具体方案推出了一系列活动。为了让社区内的残障人士相互了解,激起他们的学习兴趣、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该街道组织了“读书会”;为了宣传体育运动方面知识,为特奥会做准备,社区每周在附近小学运动场举办“周周练”,通过小组竞赛活动和自由组合活动让学员了解体育运动;另外还组织了“剃头活动”和“社区康复指导讲座”等。半年中的最后一次具有总结性的社区活动是“我们的嘉年华”。
“我们的嘉年华”主要是通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进一步加强残障人士之间以及其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活动包括三部分:分别是蒙眼找亲人、飞镖游戏、夹弹子比赛。地点在街道活动室,参加者除了残障人士86人外,还有社区中的部分普通居民,活动历时3个小时。由于参加人数较多,工作人员充分调动残疾人家长的力量使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成员之间的互动性增强了,智障者与视障者、肢障者开始进行沟通交流;残障者的家人之间关系较为融洽;残障人士开始与普通人进行交流与合作,普通居民对残疾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总之,这半年来该街道的“阳光之家”基本按照原定的六项主题组织活动。随着活动的开展,成员之间默契程度逐渐提高,形成了较好的合作基础,保证了社区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对社区残障人士及家长的访谈和问卷调查,认为一系列活动基本实现了最初设定的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残障人士走出了家门,开始融入社区;残障人士及其家长之间的关系有了一定的改善;街道工作人员(助残员)的助残意识、助残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五)“阳光之家”的初步成效
该街道“阳光之家”开办两年多来一直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家长和社区居民积极配合,社区内的残障人士也热心参与,社区各项活动比较顺利地得以开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1)残障人士各方面能力有了提高。残障人士通过参加社区活动感受到了作为社区居民的一种归属感;通过活动干预残障人士在运动、语言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有了一定提高,在体验快乐的同时增强了自信心。(2)家长的信心增强了。作为残障人士的照顾者,家长最能切实感受到他们各方面变化,看到孩子们的进步,家长也增强了信心。家长对“阳光之家”的态度从最初的观看到鼓励孩子们去参加活动进而到自己的积极参与,家长的支持是“阳光之家”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3)社区居民对残障人士有了进一步认识和理解。社区居民也能切实感受到残障人士的变化,逐渐认识和了解了残疾人;另外,通过媒体的报道,特别是2007年“特奥会”的宣传,社会人士对“阳光之家”这种残障人士社区干预形式有了全面的认识,开始关注残障人士的社区融合。
三、讨论和建议
(一)“阳光之家”的特点
1.对成年智障人士社区安置形式的探索
成年智障人士由于在辅读学校接受过一定程度的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大多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但是,由于没有稳定持久的就业安置机会,他们只能留守家中,这不仅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负担,也影响了他们各方面的发展。“阳光之家”关注于个人、家庭和社区之间的关系并把个人和其所需要的资源、服务和社会连接起来。通过各种活动继续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康复训练,把残障人士九年义务教育后的成人教育延续到社区。同时,这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目前我国对残障人士的安置形式。
另外,“阳光之家”还为那些具有接受职业培训能力的智障人士提供心理和技能训练,目的使他们将来较为顺利地适应岗位的要求,增强他们的工作信心。对不能输送到社会单位去就业的,可在“阳光之家”内参加简单劳动,培养一定的劳动能力。对那些较严重智障者来说,通过生活自理能力的培训,可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由此可见“阳光之家”是对成年智障人士社区安置形式的一种积极探索。
2.干预内容的综合性和形式的多样性
社区干预的内容以及形式的选择要围绕社区干预目标和残障人士的特点而设定。“阳光之家”紧紧围绕“提高他们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简单劳动能力,实现社会融合”的目标选择干预内容,组织活动。例如,为培养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而组织的“剃头小组”,为提高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而组织的“周周练”、“我们的嘉年华”、“秋游”等。“阳光之家”从培养综合能力入手,将社区内的残障人士集中起来进行训练和干预,这既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和改善了他们的功能,又增强了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二)建立社区干预的支持系统
1.社区工作人员的支持
残障人士社区干预工作离不开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重视态度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残障人士社区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而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重视程度取决于上级领导的重视、相应的政策,以及工作人员本身的素质等。上海市智障人士“阳光行动”自实施以来,各个区县分别建立了“智障人士阳光行动”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工作、制定政策、领导开展各项工作等。各个社区工作人员在上级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工作热情比较高涨,摸底调查,调动家长的参与性,积极招募志愿者,设计各种活动方案等。正是这些工作人员的积极投入,使“阳光之家”各项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2.家长的支持
在一定程度上说,家长和残障人士本人是社区干预活动的主体。没有家长和残障人士本人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社区干预的目标是很难实现的。该“阳光之家”在创办之初,家长积极配合调查,同时提出各种建议并对社区寄予厚望。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社区支持的环境下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阳光之家”正是符合家长的这种心态,才能得到家长的支持。另外,家长的配合与社区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关,社区应该让居民们了解残疾人社区干预工作的性质、目标、内容以及形式等,让他们消除心理上的顾虑,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来,及早让残障人士走出家庭,融入社会。
3.社区居民的支持
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体,因此居民的支持和参与是残疾人社区干预工作的有力保障。社区居民从事不同的职业,人员比较多,而且各个年龄阶段均有分布,最重要的是他们是残障人士社会融合的积极配合者,如何有效的调动普通居民的积极性,主动为残障人士社会融合创造各种环境,包括物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在心理上接纳他们,在态度上认可他们,这是残障人士社会融合的保障。该街道的“阳光之家”有部分居民定期为学员清理教室、提供日常生活用品等,同时在开展各项活动时,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在开展工作时,应该考虑居民的参与可能性,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
4.社会人士(志愿者)的支持
志愿者是残疾人社区工作的主要支持者。他们来源广泛,数量众多,可以贡献一定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区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该街道的培训教师大部分是志愿者,他们通常与街道制定一个学期的活动计划,定期为学员上课。因此,社区干预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倡志愿者行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尤其鼓励有专业背景的人员。
5.不同社区加强联系,探索新型的社区干预形式
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如何根据成年残障人士的特点,开展有效的康复服务。上海市“阳光之家”这种社区干预形式给了我们一个启示:立足社区。也就是说,残疾人所需要的那种连续的、综合的、协调的康复服务,只能立足于社区和家庭。我们认为立足社区不仅仅把工作定位在某个社区街道内,还可以把几个街道的社区资源整合起来,利用各个社区的特色项目,定期进行成员之间的互换培训等。因此,“阳光之家”为我们打开了一个新的思路,我们可以利用社区内的资源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也可以几个社区分别办出自己的特色,每个社区的残障人士结合自己的兴趣和优势就近选择特色社区接受康复训练。
*本基金项目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金项目号为2005BJY001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