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第十二次全国“爱耳日”之际
胡向阳
一、过去五年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国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崭新成就。
(一)听障儿童康复状况持续改善
通过实施《听力语言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彩票公益金、国家贫困聋儿抢救性康复项目、“听力重建
启聪行动”等重点康复项目,全国听障儿童康复服务状况进一步改善。截止2010年底,全国有近10万名听障儿童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逾12万名家长接受培训,超额完成“十一五”计划任务。
服务领域拓宽、服务条件改善、康复效果提升是“十一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人工耳蜗服务首次纳入国家康复救助计划。2005年,启动“听力重建 启聪行动”;2009年,启动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截止2010年底,累计为2400余名重度及以上听障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听障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大幅提高,中央财政为贫困家庭听障儿童提供的康复经费补贴从“十五”期间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十一五”期间每人每年10000元,基本实现了救助对象的免费康复。成人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开始起步,30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试点,服务听力残疾人16万人次。
地方活跃是“十一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又一个突出特点。在国家项目带动下,各地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为契机,广泛开展听障儿童康复救助。截至目前,已有近20个省(市、自治区)出台针对听障儿童康复的救助政策。
(二)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康复机构建设取得新成绩。“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批准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扩建项目立项,同时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申请成为世界卫生组织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合作中心。全国30个省级中心通过达标验收,创建一类省中心12个,二类省中心16个,三类省中心2个。在达标验收工作推动下,甘肃、内蒙古、福建、新疆、江苏、海南等地加大投入,完成省中心改扩建工作。广东、吉林、甘肃省中心经过评审成为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区域中心。省级中心达标验收完成后,2010年,基层聋儿康复机构达标验收工作在全国范围启动。目前,有29个省(市、自治区)下发文件,开展验收,已评估、验收基层康复机构480家。机构的建设发展为顺利实施国家重点康复项目奠定了基础。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经过认定并正在承担国家重点康复任务的机构包括:人工耳蜗定点手术医院27家、人工耳蜗术后定点康复机构81家、助听器定点验配机构141家、助听器项目定点康复机构407家。
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进展。“十一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国在岗专业人员达到1万余人,其中有听力语言康复教师约7000名,医技人员约1000名;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与华东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合作开展了听觉言语康复教育方向的多层次学历教育。首都医科大学、华西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开办了听力学专业方向的本科及研究生教育,2007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助听器验配师列为国家新职种并启动了职业资格培训、认证工作。2008年,首届全国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业技能大赛成功举办,极大地推动了基层聋儿康复人才的培养。
(三)科学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与持续扩大的服务和快速发展的事业相适应,“十一五”期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2007年,中国残联会同国家卫生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共同发布《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明确了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的目标、方向、措施和要求。2009年卫生部颁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明确将听力筛查列为新生儿疾病筛查必查项目。2010年,卫生部、人社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要求各地将言语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为推动行业规范管理与建设,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启动听力语言康复事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研究、制定了“听障儿童康复机构基本建设标准”、“听障儿童机构康复训练操作规范”、“听障儿童个别化教学操作规范”等推荐性行业规范。
(四)宣传教育及科研学术活动不断活跃
以“爱耳日”活动为主要载体,坚持开展听力语言障碍预防与康复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爱耳日”公益音乐会、在全国范围发送手机短信等,不断增强“爱耳日”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爱耳日”活动的会签部委由最初的10个扩大至目前的15个。
“十一五”期间,我国听力语言康复相关科研、学术活动活跃。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圆满完成,摸清了我国听力残疾的现患状况、致残原因等。国产化人工耳蜗研发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有多个团队的项目进入或完成临床试验。在北京成功召开了首届国际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大会。
二、当前的主要问题
在不断取得新成绩的同时,我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仍面临巨大困难。
(一)服务水平低,发现机制不健全
新生儿听力筛查还未全面普及,听力残疾儿童的检出率不高,发现机制尚不健全。据调查,目前我国东部发达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约为80%,中部和西部地区仅为33%和21%。已检出儿童中又有相当数量由于经济、家长认识或技术可及性等原因未能得到及时服务。0~6岁听力残疾儿童已使用助听设备并进入康复机构接受服务的比例仍然较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学龄前听力残疾儿童中75%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每年有近万名新生听力残疾儿童需要植入人工耳蜗,而目前我国人工耳蜗的年手术量为3000例左右。成年听力残疾人,特别是老年听力残疾人的康复问题日益凸显。60岁以上人群中,听力残疾比例高达11%,助听器使用率目前不足10%。
(二)发展水平低,服务体系不健全
相关服务机构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目前聋儿康复服务的难点和盲区在基层、在农村,主要原因是由于越到基层服务资源越少,尤其在农村地区,县级基本无听力学诊断机构和助听器验配机构。全国目前有县级聋儿康复机构不足1000个,近半数的县没有专门的服务机构。机构分布不均还体现在人工耳蜗手术资源上,目前全国27家定点手术医院分布在12个省(市、自治区),基本集中在东部,中西部多数省(市、自治区)的人工耳蜗手术与配套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康复机构建设水平低,设施条件差,运行保障机制缺失。聋儿康复机构的重要特点是将听力康复与教育康复相结合。其建筑和设施配备要能满足幼儿教育、服务的基本条件,达到安全、卫生等幼教机构的基本要求,同时要配备个别化教育和听力学服务的必要设施。但目前我国地级及以下聋儿康复机构基本没有听力学检测的条件和能力。包含省级机构在内能达到幼教机构建设标准要求的只有少数。我国聋儿康复机构的投资管理体制多种多样,普遍面临少编制、无编制,运行补偿机制不健全,公益性难以充分体现的困难。
(三)专业化水平低,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不健全
聋儿康复是多学科交叉的专业,是一个新生的学科门类,相应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还在动态发展之中。经过20余年发展,我国已建立了一支相当规模的聋儿康复专业队伍,但专业化、正规化建设的压力依然巨大,队伍的专业结构有待完善。目前,仍有7个省中心没有配备合格的助听器验配师,而地级以下中心基本没有配备听力师,严重影响聋康系统的听力学服务能力和听觉言语康复质量。言语病理学人才匮乏,在全国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康复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低,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高。特别在听能管理、听觉康复、言语康复等方面还缺乏成熟的技术规范,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仍待加强;由于编制、待遇、用人机制等问题,聋儿康复机构难以吸引、留住优秀人才,现有技术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差。
除上述问题外,我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还面临保障制度不健全、事业运行与管理机制不畅、康复知识普及率不高等现实问题。
三、未来工作的展望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关键时期,作为一项抢救性工程,听障儿童康复是“十二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和优先领域。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支持对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抢救性康复”。政策的完善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为“十二五”期间听障儿童康复事业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中国残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组织力量认真研究、起草了《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初步设想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坚持“保基本,抓基础”的原则,一手抓好应急服务,通过实施重点康复项目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努力满足更多听障儿童的康复需求;一手抓好事业基础建设,着力完善服务设施,壮大专业队伍,推进政策法规建设与技术不断进步,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保障和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工作目标包括:为听障儿童提供普遍性康复服务,对贫困家庭听障儿童给予康复救助;支持听力语言康复骨干机构建设,提高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普遍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对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
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4点。
①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
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听力语言康复保障制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帮扶活动;制定、完善听力语言康复行业标准、管理政策,加强相关产品、技术、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②建立、健全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
统一规划,推动建立听力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等各环节有效衔接的服务机制;推动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及耳病防治工作,完善人工耳蜗手术及助听器验配服务网络;加强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全面改进市、县听力语言康复设施,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力开展社区听力语言康复服务,积极发挥家长在听障儿童康复中的作用。
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着力加强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相关学科的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听力学、言语语言病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的学历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以省级学科骨干培养为重点,带动开展多层次的岗位继续教育;加强从业人员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助听器验配师的培训、认证,建立完善相关职业的准入与评价制度;支持开展听力语言康复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康复新技术,推行以全面康复为核心的教学改革。
④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残疾预防
提倡优生优育,做好孕产妇保健,预防、减少遗传性耳聋和先天性耳聋的发生;严格执行耳毒性药物使用规范,预防和减少药物致聋的发生;重视高危职业人群的听力保护,治理噪声污染,减少噪声性聋的发生;大力开展“爱耳日”等宣教活动,普及知识,增强公众爱耳护耳意识。
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是开展听力障碍早期干预、提高听障儿童康复成效的关键。当前,我国新生儿听力筛查普及率低、失访率高,筛查工作与康复工作缺乏有效衔接的问题比较突出,不仅妨碍康复服务的普及,也影响康复质量的提高。“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听障儿童的康复救助力度,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诊断听障儿童对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服务目标至关重要。围绕新生儿听力筛查开展全国“爱耳日”活动,不仅能增强家长自觉接受筛查、主动配合筛查的意识,也必将唤起全社会的关注、重视,极大地推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开展,为我国“十二五”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全面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作者系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转载自《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1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