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殊教育发展目标瞄准国际先进水平
发布日期:2019-02-09   作者:特教研究所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召开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上海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与举措。其目标和任务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优化特殊教育环境,为残疾儿童与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医教结合服务,注重潜能开发,满足残疾儿童与学生的身心发展需求,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促使特殊教育发展与本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并使之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成为本市教育发展的一大亮点。主要举措包括5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一是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根据残疾儿童发生情况开展设点布局;二是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管理,采用举办特教班、随班就读等多种安置方式,为残疾学生提供高中阶段和职业教育服务;三是努力发展高等教育,根据残疾学生特点,以就业为导向拓展专业设置,满足残疾学生接受各类教育的需求。

第二,构建医教结合保障机制。完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相互合作、市和区县两级政府有效联动的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机制,为各类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康复与保健服务,实现教育与医学等手段的有机结合,建立与健全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开发各类康复课程,加强医学与教育评估,开展以个别化教育为特征的课程改革研究,深化随班就读工作研究,创设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成长的友好环境,增强特殊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要根据市政府颁布的关于特教师资配备的意见,配齐配足专职康复教育、巡回指导教师和资源教师,开展多层次培训,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

第五,继续加大特教经费投入。2011年起,上海把特教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不低于7800元的标准。要贯彻执行配备标准,确保特殊教育日常经费投入。同时,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研究制定设施设备配备标准,规范管理;建立残疾儿童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自2011年起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教育政策,支持残疾学生接受各类教育。


(来源: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