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改革
发布日期:2019-02-09   作者:特教研究所   

本刊编辑部

课程是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总和。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是学校实现自主选择和多样化发展的主要载体。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也紧随时代的步伐不断跟上。2007年教育部颁发了《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提出了培养目标和课程理念,实现了从“教学计划”向“课程方案”的转变。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课程方案”,上海市教委组织编制并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了《上海市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海市辅读学校实用语文指导纲要》(征求意见稿)等。同时,上海市教委还印发了《上海市聋人高级中学相关课程标准》(试行稿)。

在上述课改的大背景下,本市广大特教工作者确立了“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各级各类特教学校根据学生的残障特点,克服各种困难相继开发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残障学生特点的校本课程:如上海市第四聋校针对聋生的特点,开发了“补偿与发展教育”课程;浦东特教学校针对脑瘫学生医教结合的要求开发了康复教育训练课程;宝山培智学校开发了自闭症儿童补偿性课程;崇明县利用环境资源开发了绿色生态课程;上海聋青技校为满足学生“双证”学习需要开发了职业生涯教育课程;卢湾辅读实验学校开发了适应中重度智障儿童学习需要的生存教育课程等,构建了关注残障学生潜能发展的多元课程,充分体现了特教学校校长对课程的领导力,广大教师具有的课程开发力。

但是,由于特教学校教育对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造成了课程改革的滞后性,迄今为止,国家教育部尚未出台与课程方案相匹配的各类特教学校的课程标准;目前聋校使用的仍是90年代人教社出版的“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各校的课程设置、教材内容也不尽相同,如“方案”中提到的每周两节的必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由于缺乏目标导向,出现了学校在开展实践活动中的随意性。为此,我们必须加强特教学校的课程改革。

《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特教课改要求特教工作者“以学生发展为本,让每一位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要关注个体差异性,使课程更加人本化;要注重解决生活中问题的能力,使课程内容更加生活化、社会化;在课改实践中更要注重残障学生的潜能开发,增强特教课改的自主性和校本化。

今年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召开了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上海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措施。主要举措之一就是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即“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开发各类康复课程,加强医学与教育评估,开展以个别化教育为特征的课程改革研究,深化随班就读工作研究,创设有利于随班就读学生成长的友好环境,增强特殊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这次会议如春风拂过,为特教工作者指明了实践与探索的方向。诚然,特教课程改革的路还很长,但只要我们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凝心聚力,加强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就一定能使特殊教育成为上海教育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