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课改为重点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发布日期:2019-02-21   作者:特教研究所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教授 顾定倩

 

  新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这是我国特殊教育领域的又一个重要行动。《提升计划》将“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与“提高普及水平”和“加强条件保障”并列作为三大重点任务。很明显,“提高普及水平”和“加强条件保障”解决的是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提升残疾教育教学质量解决的则是让残疾儿童少年“上好学”的问题,让他们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

  一、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是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本质要求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我国今后经济增长的指导思想时明确提出,要更加追求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这一重要观点同样适用于指导特殊教育的工作。在满足残疾学生普遍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基础上,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每节课都上得精彩,残疾学生每天都有收获。

  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让残疾学生享受优质教育,是实现育人成才教育目标的根本保证。每个残疾学生都有梦,他们都希望通过接受特殊教育使自己的潜能得到开发,缺陷得到补偿,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具有适应社会的知识和能力,最终能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祖国有用之才。开发潜能、补偿缺陷、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也正是特殊教育的目的所在。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提升特殊教育教学的质量,扎扎实实地促进残疾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助推他们实现自己的美好梦想。

  二、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重在课程建设

  学校是教育人塑造人的主阵地,而课程教学又是实施教育的最主要的途径。建立反映立德树人基本要求,体现特殊教育自身规律的课程体系及其配套教材是一项首要工作。唯有通过它,才能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全面、系统、科学、可持续的教育。我国普通教育的课程改革已经率先实施,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其课程标准和教材已经作了多方面调整,渐成体系,为编制特殊教育的课程标准和系列教材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升计划》提出要“研究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这就要求我们将课程建设作为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健全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

  三、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强调“三个坚持”

  《提升计划》还提出:“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这些措施极富针对性和特殊性,体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同步改革。课程改革的核心是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但同时要改革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的建立一定需要与其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如果拿着新书走老路,仍然采用“一刀切”的教学方法,不关注残疾学生的个别差异,势必违背课程改革的大方向。二是坚持按特殊教育自身规律和特点进行教学。即特殊教育教学要同时肩负传授文化知识、进行康复训练、培养职业能力的任务,最终使残疾学生自立自强,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享受到生活的意义。三是坚持促进融合教育。打破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藩篱,积极探索建立与普通学校合作的育人机制,让残疾学生有更多样的学习机会。

  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需要加强监测评估

  《提升计划》提出:“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点。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应当是针对不同类型特殊教育机构、对象设计的,由具有统一性的评价指标、评价工具、评价方法等要素所构成。长期以来我们缺少这样一种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发展状况往往陷于自己跟自己比,或者只能用孤立的数据来简单说明,迫切需要我们建立起一套可观察、可监测、可比较的质量评估体系,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我国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情况,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切实接受到有成效的教育,也有利于督导和改进教学。

 (本文转载自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