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22〕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特殊教育评价改革,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 育 部
2022 年11 月1 日
(具体内容见附件)
教基〔2022〕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特殊教育评价改革,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 育 部
2022 年11 月1 日
(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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