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的构建
发布日期:2019-02-06   作者:特教研究所   

——以评价支持为例

梁尊

       2015年提出以来,“互联网+”在多个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互联网+”是指遵循互联网思维,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相结合,从底层重构或改造这些传统行业,从而促进行业高效率高质量发展的行为模式或运动过程[1]。融合教育作为特殊教育的主流发展趋势,若想取得更大的成功,也可以与“互联网+”相结合。对融合教育来说,“互联网+”意味着遵循互联网思维,将互联网与融合教育相结合,从底层重构或改造现阶段的融合教育,从而促进融合教育高效率高质量发展的行为模式或运动过程。这其中需要注意三个问题:(1)融合教育中互联网思维的运用;(2)从底层重构或改造融合教育;(3)确保“互联网+融合教育”的高效率高质量。

决定融合教育成败的关键在于支持保障体系的构建。融合教育的支持保障体系可以分为教育支持系统和教育支持的保障系统两个子系统[2]。教育支持系统是指按一定的教育需求,将相关的人员、资源与技术组成的有机整体[3]。教育支持的保障体系是指为保证教育支持的实现,与教育支持相关的基本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有机整体[2]。于素红等认为在整个教育支持系统中,学校所提供的学习支持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一般来说,学校需要在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为特殊儿童提供支持。

.“互联网+”背景下融合教育的特点

要讨论如何构建“互联网+”背景下融合教育的支持保障体系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互联网+融合教育”的特点。笔者认为,“互联网+融合教育”的特点主要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方面“互联网+融合教育管理”,首先应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收集学生、家长、教职工、管理人员、校产、资源、社区等数据来构成教育管理的基础平台,其次校与校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都要互通平台、共享信息。第二方面“互联网+融合教育教师”,教师会被要求具备互联网思维、掌握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跳出传统教育模式的框架、与不同教师进行合作。特殊需要儿童由于其身心的特殊性,传统的教学方式很可能没有办法满足其教育需求,这时教师应该开动脑筋、利用信息技术来辅助学生学习。教师不是万能的,也需要与其他专长的教师合作,如听力语言康复教师、心理健康教师等。第三方面“互联网+融合教育教学与学习”,教学内容和呈现方式都不再单调;场所和时间不再固定;对学生的监控更加有效,有助于实现教育的差异化和个性化。教学内容可以根据学生的水平进行分层,实现差异性教学;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可以根据学生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场所和时间的灵活性可以取代传统的资源教室等可能将特殊学生与普通学生进行区分的教育形式;监控方式的灵活高效可以让教师和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以便做出及时的调整与处理。

所以,构建“互联网+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就是在尊重融合教育本质特征的基础上,用互联网思维及行为模式重塑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的模式、内容、工具、方法,并且对新形成的体系进行评估的过程。

 

.“互联网+”背景下评价支持体系的构建

根据于素红等人的研究,评价支持一般包括五个方面:设计环境、安排时间、选择测验形式、选择学生反应形式和调整评价标准 [2]。以下将从这五个方面展开“互联网+”背景下评价支持体系构建的讨论。

1. “互联网+”背景下评价环境的设计

    设计环境即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设计和安排适合的评价环境。以易受干扰的学生为例,该类学生易被外界环境干扰而注意力分散,难以集中于评价过程。在这种情况下,设计环境的目的即为其提供安静的评价环境。根据互联网不受时空限制、平等、开放、共享、包容等思维特点,我们可以为该类学生提供多种选择。方式一:该生与其他学生在相同的环境进行考试,所有学生尽力保证环境安静,为该生配备专门的防噪音耳机或耳塞。方式二:该生可以选择在家考试,教师为其提供相同考卷并进行远程监控。考试过程中,该生需遵守考试规范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如果其他学生出现类似情况,教师也应对其提供适合的、平等的解决对策。另外,根据“互联网+”的底层改造性,学校管理人员及所有学生、教师应接受这种举措。再次,根据互联网的全面性和全程性,该举措必须得到完全执行,不能只是流于表面形式。最后,根据互联网的平台性,如果该解决方案的效果较好,学校可以将其进一步改进并作为该特殊情况解决方案的样本发布到网络平台,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2.“互联网+”背景下评价时间的安排

    安排时间是指针对特殊儿童的特殊需要为其安排适当的考试时间。以出现突发状况的学生为例,按照传统考试规范,该类学生难以与其他同学一起参加考试。在一些重大考试中,学校或考试官方甚至会直接剥夺该生参加考试的权利,这对该生的学业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但是,在互联网+”背景下,考试时间安排可以变得更加灵活。比如学校可以组织学生进行网络测试,学生可以选择考试周的任何时间进行考试。而且,这种模式发展成熟后,可以进一步推广到教学等过程中。将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评估转移到线上,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课余时间完成评估,教师的教学时间也变得更加充裕。

3.“互联网+”背景下测验形式的选择

    选择测验形式是指特殊学生由于自身的发展障碍而在测验时需要选择适合的测验形式。传统的测验形式即给考生提供相同的纸质考卷。以盲生为例,传统测验形式对其来说基本上是不可行的。一般的解决方式则是为其提供盲文试卷。但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解决这一难题的方式可以变得多种多样。学校可以为其设置个人考场,测验呈现方式可以为语音,比如教师为其读题,采用读屏软件等。相较于盲文,考生完成考试的效率更高。而且该方法对于一些盲文不熟练或者年纪较小的学生更有效果。考试地点也可以不固定,学生可以选择在家接受考试,这对有肢体障碍的学生也很适用。同一科目可以提供多种难度的测验内容,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水平选择相应难度的内容。或者建立计算机自适应测验的题库,计算机自动选择最适宜的试题,对考生的水平做出最恰当的估计。所以,在“互联网+”背景下,学生可以充分发挥自主性,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恰当的测试方式,测出自己真实的水平。而且,这些特殊的考试举措并不仅仅是针对特殊学生的,而是针对所有学生的。当普通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考试条件时,学校就应当为其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

4. “互联网+”背景下学生反应形式的选择

    提供多种学生反应形式,其目的是根据特殊学生的身心障碍特点为其选择适当的互动形式、答题模式等。互联网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学生也更有主动的选择权。比如,传统的测验形式多为笔试,但这对书写困难的学生来说并不是一种好的反应形式,学生很可能会因为笔试而无法表现其真正的学习水平,而口试、计算机答题等方式会更有利于他们。“互联网+”背景下测验形式可以变得多种多样。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优势选择适合的答题模式,不再局限于纸笔这一固定答题形式。

5.“互联网+”背景下评价标准的调整

    调整评价标准是指基于特殊儿童的课程目标,选择最能反映其进步情况的评价标准。传统的评价标准的问题在于对所有学生统一标准,这反映的是一种横向比较的思维方式。但是互联网可以更多地运用纵向比较的方式,将学生的学习成长变化详细得记录下来。比如,学校可以为每一位学生建立个人在线学习空间,教师、家长、学生等都可以及时将学生的学习表现、生活表现、评估结果等记录到该空间。在学习过程中,教师和家长就可以不断调整学生的评价标准。在一个学习阶段结束时也可以针对该生自身的变化进行恰当得评估,调整当前的评价标准,并对下一个阶段的学习起到指导的作用。

总之,在“互联网+”背景下构建融合教育的支持保障体系的关键在于互联网思维的运用。其实,互联网思维与融合教育的本质是不谋而合的。“互联网+”具有颠覆、创造、包容、开放、平等、共享等特点,它要求从底层改造某一领域,要求发展的全面性和全程性,还要求作为其他领域的发展平台,与承接的领域相融合而非叠加等。而融合教育具有平等、包容、开放、共享等特点,它要求对教育的全面改造,要求人们教育理念的完全改变。这种惊人的相似性其实就可以预见二者协同发展的巨大可能。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