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雪娇
中国和日本同处于亚洲,又是邻国,双方的教育方针都受到中国儒家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在聋人教育领域,日本经历了与中国相似的发展过程,如今已形成了自己独特、完善的聋教育体系。借鉴其教育的体制与经验,应该对我国的聋人教育会有一些启示。
一、日本聋生的基础教育
1.安置现状
对于聋童的安置,日本与中国的做法有很大的相似性。主要有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的特殊班级以及直接就读于普通班这样三种形式。
二战以后,日本聋童教育的形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分离式教育,一种是统合式教育。前一种是传统式的,在日本的聋教育中居主导地位;后一种是近年新兴起的,在日本的聋教育中起着辅助作用。
由聋校和特教班实行的聋教育一直是日本聋童分离式教育的主要形态。聋校是根据《学校教育法》(1947年)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目的是对包括高度弱听者在内的耳聋儿童实行相当于一般中小学的教育,并为弥补其缺陷而教授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聋校从1956年起完全实现义务制。根据《学校教育法》第75条第1款的规定,小学、初中、高中可为弱听儿童设置特教班。特教班的教学活动与聋校的基本一致。
统合式教育是日本近年来新兴的一种特殊教育形态。在聋教育方面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完全统合式教育,即把弱听的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中,使其与健全儿童一起参加所有的教育活动;还有一种是不完全的统合式教育,即在日本被称为“通级指导”的融合教育模式,是指让弱听儿童在普通班级中注册,平时在普通班级中和其他学生一样接受各学科的教学,只有在对他们进行适应其障碍的专门指导时,才让他们到特殊班级等特别的场所接受指导。
2003
年 3 月,日本 21
世纪特殊教育调查研究协力者会议发表了报告——《关于今后的特别支援教育》,在这个报告的方针指导下,日本的特殊教育从2007年开始全面转向特别支援教育。根据这一方针,聋教育发生了两个大的变化:第一,取消了聋校,统一设置暂名为“特别支援学校”的机构。第二,取消现有的为听障儿童开设的特殊班级,改为在听障儿童家庭所属学区内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中注册,即成为普通班级中的一员,只在必要的时间到特别支援教室接受特别指导。该改革增加了听障儿童和正常儿童一起学习的机会,极大地有利于听障儿童的身心发展。
2.课程设置
聋校的课程是按照国家制定的学习指导要领来设置的。从2003年4月起,日本开始实施日本文部省颁布的新的《盲学校、聋学校、养护学校学习指导要领》。
日本聋教育的课程由学科课程、道德教育、特别活动和养护训练四个领域组成。
在学科课程方面,聋学校的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的学科构成及其目标、内容基本参照一般小学、初中和高中,但在其高中部又根据学生听障的特点另开设职业类学科:信息、福利方面的学科和理容科。日本聋校道德教育的目标是要达到普通小学、中学的道德标准要求,并针对听障儿童的身心特点进行积极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培养他们强烈的生活信念、开朗的生活态度和健全的人生观。特别活动是以培养聋生的社会性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为目的,积极创造聋生与普通中小学生以及社区人们共同活动的机会。养护训练的课程内容包括身体健康、心理适应、认识环境、运动动作和传情达意五个方面,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聋生能掌握自立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3.师资要求
在日本,对聋校教师的要求是持有普通教师许可证,同时还至少要修有关特殊教育的13个学分,才可以申请二级许可证。有特殊教育二级许可证的教师可以申请在聋童学校教幼儿园、小学或初中。要想教高中,则须申请一级许可证。而要申请一级许可证,就要在普通教师许可证的基础上,获得学士学位,并修足特殊教育的23个学分。若要申请高级许可证,则要求在普通教师许可证的基础上,获得硕士学位,且修足特殊教育的47学分。拥有许可证是任教的起码要求。可见,在日本要做特教教师,比做一般教师的难度更大,因而特教教师的工资也要比一般教师高出8
%。如今,为了满足普通班级中特殊学生的需要,日本也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其发展趋势是进行综合性的证书授予,即培训出来的教师既可担当普通教育,又可担当特殊教育工作。
作为聋校教育活动和组织工作的核心——校长,其选任的过程更是严格。首先要熟悉和从事过特教工作,然后由自己申请,通过多种考试,而且还必须先做三年教头(一种完全做和校长一样工作的职务),再参加校长考试,合格后方能胜任。这就保证了只有高素质的并具备领导才能的人才能担任校长职务。
二、日本聋人的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
1. 职业教育
对于耳聋孩子,学校教学的目的是使他们能掌握一技之长,最终回归社会,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因而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学校始终把生计教育作为聋教育的主要内容。在教育课程的标准中提出的终极目标是自立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适应,并为此提出了三个目标:本身生活的确立和处理、团体生活的参与和社会生活的理解、经济生活和职业生活的适应,即培养学生的日常生活技能、社会适应的能力和职业技能。日本的学校还配有木、金、纺织等车间和陶器作坊,让孩子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学习。同时,由于日本完善的法律法规,如《残疾人基本法》、《促进残疾人雇用法》等,充分保证了聋人的教育和就业。
2.高等教育
日本的聋人大学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系统,大学设有附属中学和小学,从0岁开始对聋儿进行无障碍教育。大学系统具备教学、考核和授予学位的完整功能,可以十分灵活地为聋人设计新的教育计划,灵活地选择教学方法、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考核程序和授予学位的政策。
日本的聋人大学采用多元化的办学模式,既有政府办的公立高校,也有民有公助的高等院校。日本的聋人大学还是开放型的大学,设立职业技术教育和非职业技术教育来满足不同层次聋人教育的需要,其以媒体技术为依托的远程教育充分满足了聋人生理的需求和信息化教学的需要。其专业构建和课程设置随社会的需求变化而弹性变化,教学也以学生为中心,遵循“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三、启示
通过考察日本聋教育的现状,再来重新审视我国的聋人教育,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在日本,小学部的随班就读的弱听学生多于中学部,因为随着学习内容难度的增大,普通学生与弱听学生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高年级返回特殊班、聋校的人数也逐渐增多。在日本,聋校与普通学校间的转介道路是十分畅通。而在我国,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作为两个系统独立存在,学生无法自由地选择适合他们的教育环境。且由于我国普通学校的教师大多未受到专业的特殊教育培训,所以对随班就读的弱听学生的生理和心理以及能力缺乏有效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随班“混”读现象的出现。可见,加强普特教育两个系统间的合作,共享教育资源,可以为听障学生提供更合适的教育环境。
日本针对聋生的课程是从聋生自身特点和为了将来自立生活的角度去设计的。而我国是将学科课程作为聋校的主要课程体系,对聋生的活动指导不够,忽略了生活和职业技能的教授,这使他们走入社会、谋求生活自立时困难重重。所以,聋教育机构应根据聋生的发展特点并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改进教学策略与内容。
与日本完善的聋人高等教育制度相比,我国聋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传统、单一,不符合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导致了聋人大学生的就业质量不高。因此,我国应加快建立聋人高等教育体系,着重研究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设置上也要适应聋人和市场的需求,并可根据聋人视觉特点,重点发展以多媒体为基础的教学模式。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特教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