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纲要》,开创新年特教工作新局面
发布日期:2019-02-09   作者:特教研究所   

王文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第一个重大的全局性教育文件,也是改革开放32年来第四个重大教育文件。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学习和贯彻好《纲要》是教育战线的中心工作。特教战线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纲要》,在新的一年,开创特教工作新局面。

一、学习《纲要》,重视特殊教育

第一,从篇幅上看,《纲要》把特殊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在第十章第282930条和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中,直接阐述特殊教育的共有582个字,这是前所未有的。改革开放以来前三个重大教育文件对特教讲得很少或几乎未提。这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心特殊教育。这是对特教战线同志们的巨大鼓舞和激励。

第二,《纲要》指出:“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这两句十分中肯,特别有分量。这正是残疾人生存、发展、创业的最大期盼和愿望,也只有通过特殊教育才能更好地加以实现。

第三,《纲要》要求:“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我国残疾人8000万,涉及家庭人口2.4亿人左右。办好特殊教育不仅是8000万残疾人的福祉,也关系着2.4亿人的家庭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特殊教育的重视和发展程度,往往标志着这个国家、这个地区的进步和文明的程度。要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纲要》,发展特殊教育

第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纲要》第一次在中央重大教育文件中提出了“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的概念,对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都提出了明确的方针政策,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并明确了特教学校建设的任务。

第二,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纲要》要求:一是国家制定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二是为现有特教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这些措施有助于特殊教育康复发展,有助于残疾学生顺利接受各类特殊教育,有助于残疾学生家庭解除后顾之忧,有助于社会公正、和谐发展。

第三,办好特殊教育,主要是政府责任。《纲要》特别强调了各级政府对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指出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

三、学习《纲要》,提高特教水平

第一,《纲要》最大的亮点是提高质量。各级各类教育,包括特殊教育,都要提高质量。《纲要》指出:“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第二,《纲要》提出义务教育要“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这四句话是义务教育办学的宗旨,也是特殊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办学应当依据的原则。它们是有机的整体,应认真落实其中的每一句话。

第三,按照特殊教育的特点、规律办学。特殊教育除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外,更要着力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加强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和职业技能、就业能力的培养。

第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关键在于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教教师的待遇。《纲要》要求:“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专业化的教师队伍。”首先要加强师德建设。特教教师要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感染学生,成为带领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领路人。二是加强业务建设。提高特教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建立五年一个周期的有特教特色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开展师德与专业培训。三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和特教教师准入制度,除普通教师的共性要求外,还有特殊教育的特殊要求。四是依法保障特教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特教教师的岗位津贴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在优秀教师表彰和教师职务评聘晋升中,增加特教教师比例。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诞生90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又是全面贯彻《纲要》的重要一年,让我们认真学习好《纲要》,振奋精神,拼搏进取,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为开创特教工作新局面而努力!

本文作者为中国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学会理事长,原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国家副总督学,本文转载自《现代特殊教育》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