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
黄浦区现有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特殊学生484名,其中包括全区46所普通中小学的随班就读学生152人。为了对全区残障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等服务,我们开展了“加强融合、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医教结合”的课题研究,经过两年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以下的成效。
一、整合多方资源,构建了保障体系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成组织架构
推进医教结合工作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在区教育局的牵头下,教育、医疗、残联等部门迅速统一思想,建立了医教结合工作管理网络。由分管局长担任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卫生、残联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设医教结合工作专干,确保此项工作开展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的管理、统筹、协调。原两区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合并成“黄浦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并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教育机构、医院等各部门分工合作的特殊教育支持服务职责和各部门在促进0到18岁特殊儿童少年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中的合作形式。
区特殊教育支持服务管理网络从顶层设计,建立由卫生局、教育局、残联、民政以及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然后,第二个层面是领导小组相应具体负责的部门各司其责,最后一个层面落实到每一个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确定实践基地,签订合作备忘录
在区级层面,区教育局与卫生局签订了“关于医教结合的合作备忘录”;特教指导中心与区级医院:瑞金医院卢湾分院、黄浦区妇幼保健所、黄浦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签约;五里桥街道社区卫生中心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卢湾辅读实验学校、老西门街道社区卫生中心与阳光学校、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五官科医院与第四聋校分别签约,建立医教结合合作基地,在对各类残障儿童诊断、评估、教育、康复、矫治等领域进行合作。各基地合作方式由专家所在医疗机构与受指导的特殊教育机构确定。区卫生局对区内医疗机构的外派专家予以审核。
(三)开展专项调研与评估
为使医教结合工作更具有效性、针对性,各部门内部定期开展医教结合专项评估。各部门间不定期地开展联合调研,针对跨部门的问题,进行研讨协商。
(四)确立专项经费,落实保障措施
各特教机构与医院合作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经费列入区民政局、区残联提供的特教康复专项资金之中,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各特教机构和医院合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同时区教育局每年拨款15万,作为医教结合专项经费,并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管理。
二、构建了服务平台,提升工作效能
我们建立了区域性0到18岁特殊儿童少年残障学生电子化运行机制,这个创设的过程,分为三个步骤:先构建服务平台的支持系统;然后服务平台的试运行;最后在试运行基础上全面运行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电子化管理网络。
区医教结合的服务平台也将与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电子信息通报系统对接和联通,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化服务管理整合统筹,通过科学的操作过程示范,用先进的医教结合的理念指导特殊教育,提升残障学生生命质量。信息化医教结合服务平台的建立为落实区政府对优质特殊教育的承诺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障。
三、建立专业队伍,优化评估手段
(一)建立医生队伍
与医疗机构签约后,各医院均选配业务强、有经验、有爱心的医务人员担
(二)建立入学鉴定委员会
为满足区域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入学需要,我区组建了特殊教育入学鉴定委员会,为特殊学生及申请随班就读的学生提供入学鉴定、评估等服务。委员会成员由教育专业人员与医疗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所有成员都是获得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并具备了从事智力测验、心理评估、情绪与行为评估等多元评估的资质和丰富经验。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发布文件明确入学鉴定委员会的成员配置、成员岗位职责等。
(三)建立康复师队伍
为满足脑瘫、多重残疾等特殊学生的康复训练需求,区教育部门联合卫生部门,组织具有资质与经验的康复治疗师为学生提供康复训练服务。服务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医院进行康复训练;二在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进行康复训练。根据学生的障碍程度、家庭的支持度、时间安排等因素,每一个学生选择适合他的康复训练模式。康复治疗师为每位学生制定脑瘫康复训练个别化计划,定期跟踪学生的康复训练效果,建立脑瘫康复训练档案。
根据残疾儿童数量和残障类别,我区的辅读、四聋、阳光学校均配有专职教师,数量均已到位,且学历层次、专业素养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逐步向专职过渡。
四、形成推进医教结合工作的操作体系
(一)确定服务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及长期居住在本区的0-18岁智力障碍、自闭症、脑瘫、多重残疾等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儿童;户籍、长期居住在服务区内的0-18岁听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儿童。
在本区内幼儿园、特殊学校就读、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各种安置形式的智力、视力、听力、自闭症、脑瘫、多重残疾等的残疾儿童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与康复服务。
(二)选择服务内容
1.为智力、听力、视力残疾和自闭症、脑瘫、多重残疾等残疾儿童提供医学评估和个别化的教育与康复服务。
2.开展有针对性的保健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入园、入学体检和定期体检制度,落实残疾儿童体检定点单位,确定体检项目,确保体检质量。为每个残疾儿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
3.整合本区、外区医疗、教育资源;组织本区、外区相关医疗、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4.增添特殊教育设施设备,满足“医教结合”工作需要。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点达标工程建设任务。做好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的建设。配置好特教机构的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合理使用合作医学机构的康复设施资源。
(三)服务流程
1.医疗机构发现0—18岁儿童患有残疾症状即转诊到市定点医疗机构作进一步确诊和评估。
2.根据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报告,递交给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
3.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根据鉴定结果及学生实际表现,对残疾儿童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安置与个别化教育建议。
4.区招办根据委员会评估意见安排适切的学校就读。
五、建立聋教育康复服务系统
(一)以第四聋校为基地,为所辖服务区建立上海市第四聋儿康复指导中心
1.开展针对教育服务区域内听力障碍学生特殊教育康复咨询、指导、服务等支持性工作,制定各项制度,规范运作。
2.加强服务,每周为辖区内有特殊需要的听力障碍学生提供两教时的教育康复训练和指导。
3.为本区随班就读听障学生进行一对一的学业特需康复指导,有条件时逐步向服务区内学生辐射,促进补偿与发展。
4.细化设施设备配置、经费使用等规定。
(二)聋儿康复指导中心定点与五官科医院建立合作机制
1.为听力障碍学生提供入学诊断性评估并建立个人档案,具体内容包括听觉功能评估、言语功能评估、语言功能评估、智商测试、社会适应性能力评估、入学体检和感统测试。
2.确定专职指导医生队伍,每月为教师进行一次专业培训。
3.医生每学期为一至三年级学生提供三次听觉功能、言语功能、语言功能等三项评估;每年为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学生提供社会适应性能力评估。
4.每学期为人工电子耳蜗学生做三次跟踪检测,并进行相应的设备调试、维护。根据诊断评估结果,对听力障碍学生的安置形式、康复训练提出建议,参与制订听觉语言康复个别化训练计划,并全程关注康复训练效果,实时提出建议。
(三)聋儿康复指导中心与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建立合作机制
双方确定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信息互通,就听障、智障不同类别学生提供教育、康复与保健服务,为家长教师提供相关咨询、指导服务。
随着医教结合的不断深化,特殊儿童所需的服务分类日趋细化,相对应教师、医生的专业能力也需不断提高,对类似校园心理专家、康复师、职业治疗专家、评估专家等专业人士的需求会越来越强烈。这些细化的分类在目前医学类、师范类大学中分类尚不明确,高校、专业培训机构需顺应发展,不断细化分类,逐步培养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医教结合教师、医生的水平。
医教结合在多方的通力合作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是一项具开创性的事业,在许多方面尤其是对体制机制的突破,还需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推进,才能更好地为有特殊需求的孩子服务。
(作者系黄浦区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