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忠
一、提高政府关注力度,应对特殊儿童特殊需要,加强个性化和科学化管理
重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与特殊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区历来重视残疾人的教育和康复,把特殊教育建设成为我区教育事业的一张“名片”。实施医教结合工作以来,区政府对特殊儿童的关注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区财政局为特殊教育设立专项预算,确保逐年递增。区民政局执行“两免一补”政策的同时,积极为特殊学校争取社会捐赠。区残联通过项目立项的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经费补充。区教育局对特殊教育经费的使用做到“一优先三保证”。(一优先就是只要有利于特殊教育发展的,经费使用优先考虑。三保证就是保证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每年增长;保证特教教师收入的增长;保证生均经费的增长。)为了保证医教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教育局还设立了医教结合专项经费,加强了区特教指导中心的建设,并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合作,建立医教结合基地,开展专题研究。
“特殊教育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其教育的对象不是普通的学生,而是各种各样的残疾儿童或者说是病童”。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对特殊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针对每个儿童各自不同的情况制定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以满足特殊儿童对个性化教育的需求。教师、家长、学生、康复工作者之间需要有效的沟通,医学与教育之间在理念、干预手段、研究方法等方面应当进行有效的整合,实施科学化管理。
近年来我区在“医教结合”模式、有效集聚利用资源、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提高特殊儿童个性化、科学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创新,做到了学前、义务到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全覆盖,基本形成了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衔接的服务体系。
二、开通部门合作通道,加强多学科专业人员介入,建立基于学校的医教结合模式
单纯依靠教育部门无法完全满足特殊儿童的成长需求。实施医教结合要“突破限制,形成合力”,建立医教结合的工作制度,并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形成教育、卫生、民政、残联等各部门分工合作的长效机制,这样才能保障医教结合工作的顺利实施,形成跨部门跨专业的多学科专业服务团队。我们通过“1”:区特教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形成“3”个委员会(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医教结合、综合康复”协调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管理制度,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制定了《闸北区医教结合工作手册》,构筑了“由上而下、由内至外”的工作网络,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区卫生局、区残联等部门的支持下,医生、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等多学科专业人员走进校园,探索基于学校的医教结合服务。医生最了解病童,在医生的参与下,特殊教育教师才能正确认识教育对象所患的残障类型、程度和具体特征,才能做到因材施教,提高教学的效果,并将康复的理念融入课堂中,协助康复师有效地实施运动、言语语言、认知、情绪与行为等综合康复。
要真正“以每个儿童为中心”,兼顾好学习与康复,必须大力发展基于学校的医教结合模式。现行的基于医院的康复治疗模式并不适应特教的需要,它将特殊儿童的康复与教育隔离开来。特殊教育对象障碍程度的严重化、多样化决定了他们入学后还要经历较长一段时间的康复,特殊学校应肩负起教育与康复的双重责任!
三、实施
“三进”工程,构建特殊儿童服务体系,促进区域特教工作科学发展
实施医教结合,根据残疾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对残疾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开发潜能,使每一位特殊学生得到发展,是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为加快特殊教育国际化与现代化进程,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我区以区特教指导中心为桥梁,通过“市、区、校、家”四级服务链,以联动、共享、整合的形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与医疗的合作效能,实施医教结合“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的“三进”工程。
我们加强医教结合医师队伍的建设,组建了区、校两级指导医生队伍,在专业人员的合作和指导下,把学校康复课程的开发和实施作为医教结合的有效载体,采用教育、医学等多学科合作的方式,根据残疾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对残疾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开发其潜能,使每一个残疾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我区初步制定了特殊儿童医教结合服务流程,结合《基于ICF-CY框架下的特殊需求儿童的个案研究》的市级课题研究,通过服务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的探索与实践,为不同需求的特殊儿童提供教育、康复、保健等多元服务,有效地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
我区的特殊教育和医教结合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与上海这个特大型城市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对照“上海市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我区适合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和运作机制还需完善,医学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尚未形成有效机制,特殊教育的评价体系亟须建立。为了让每个特殊学生都能获得适合自身的发展,我们特教管理的努力将会继续,我们医教结合的探索将继续。
(作者系闸北区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