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改背景下,特教学校应强化课程意识
发布日期:2019-02-10   作者:特教研究所   

 

200722,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育部颁发了《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等。在通知文件上明确要求各盲、聋、培智学校应根据新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一般说来,“课程改革所引发的改变通常包括技术和理念两个面向。”所谓技术面向,包含课程方案、教材教法、环境资源的改变;理念面向则包括课程观甚至教育观的改变、思考与行动的改变及学校中学习经验的改变。在这两个面向中,理念面向的转变极为重要。

    一、什么是课程?

在教学论话语体系中,课程就是教学内容。在课程论的话语体系中,课程是一个大概念,它是学校教育的心脏,教学是课程实施的一个环节。

二、什么是课程意识?

课程意识,指主体对课程的敏感程度,它蕴涵着主体对课程理论的自我建构意识、课程资源的开发意识等几方面。处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其课程意识的强弱程度直接影响着教改的成败及教学质量的高低。这是因为,课程论制约着教学论,而教学论依附于课程论,二者是互为矛盾的统一体,而课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课程观是主导因素,课程观决定教学观并决定教学改革的深度与广度。从其范围来看,课程是一个大概念,而教学则是课程的冰山一角,仅仅是课程实施的一个步骤。课程意识关注教学目标本身的合理性之外,还关注实现教学目标的过程是否有教育意义。和课程意识相比,教学意识更多地关注教学的技术问题,而课程意识则更多地关注教学的价值问题,即关注人本身,关注教学究竟是为了什么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教学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仅仅站在教学的立场谋划教学改革,往往看不出问题的本质,难以找到有意义的突破口和生长点,迫切需要有一个更开阔的视野,这就使教学改革需要强化课程意识,多从课程的角度来审视。由此可见,教学改革需要强化课程意识。

特殊教育课程改革要想深入而持续地开展下去,校长老师必须积极而主动地去接触课程,强化课程意识,认真思考“教什么”、“学什么”、“教到什么程度”以及“学到什么程度”这些课程层面的问题,而非只将教学改革限定在“怎么教”的范围内,唯有此,我们才有可能将课程改革真正有效地实施下去。

三、课程意识的基本构成有哪些?

1.主体意识:学生和教师都是课程的主体,教师必须时刻根据学生的特殊之处,用自己独有的眼光去理解和体验课程,将学生独特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要以及自己独特的人生履历和人生体验渗透在课程实施过程之中,并创造出鲜活的经验。

2.生成意识:课程本身不是静止的、完全预设和不能变更的。老师要学会立足教育对象的特殊教育需要理性地、心中有数地、灵活地和富有创造性地对预设课程进行批判与创造,并在此过程中动态生成与重建课程意义。

3.资源意识:教材仅仅是课程实施的一种文本性资源,而且教材是可以超越、可以选择、可以变更的。也就是说,教材是课程资源的一种。在使用教材时,师生完全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借鉴普校的课程标准,对已有教材进行补充、增删与整合,也可自主开发和利用其他的课程资源。教师的任务是用教材教会学生学习方法,而不同于以往的教学生学教材。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能根据特殊教育对象的广泛差异性、多样性和多变性创造性地利用教材,还要学会利用与开发多种课程资源为特殊学生发展提供多种发展机会、发展条件、发展时空和发展途径,开发和利用一切对学生全面发展有益的课程资源,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教师只有具备了课程意识,才能拥有更开阔的视野,才能真正拥有教学意识和学生意识:从整体、全局出发,关注课程在学校和教室层面的设计、整合、实施;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其主动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发展;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四、特教学校如何建立课程意识?

课程意识意味着“教师即课程”,教师是课程的动态构建者、课程的生成者。一方面,课程意识影响着教师的教育理念。作为教育领域的一种意识形态的“课程哲学”,课程意识是教师教育理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特教老师要建立自觉的课程意识:要将自己视为主导者,对课程标准做出价值判断,以一种主体性的眼光去思考:课程标准的目的与内涵是什么?作为其主导者、实施者,要做哪些改变?这些改变对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其意义何在?它的原理在哪里?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将来会有什么意义?可能解决的途径有哪些?……只有这样去思考,我们才能与课程标准的思想交锋中树立自己的意识,建构自己的概念、理由,来引导自己的决定与行动,实现“课程标准要求我做什么”到“我应该做什么及如何做”的思维转变。

总之,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课程意识及拥有娴熟的课程开发和理解能力,随时对自己的教学过程做出反省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行为,只有具备了课程意识,课堂上教师才会具备一种大局观,才会适时调整好教学内容,从而促进学生的真正发展,这样的教师才是真正的“研究型”教师,当然,这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最高境界。

2.特教老师要建立课程自信:教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它需要执行者——教师们用正确的理念、恰当的方法、合适的手段最大限度的达成目标,让受众——学生们获得最大的生命成长与精神关怀。同时,它也需要创新和个性,这或许就是新课程所倡导的“教师应该是教材的二度开发与创造者”这一前瞻理念的逻辑原点与哲学要义。

大部分特教教师“二度开发文本”畏难情绪的背后,更多的是“不敢”而非“不会”,也就是说在新课程进行越发深入的今天,教师对于“文本开发”的意识已经有了,技术操作也已经具备了,缺少的往往是一份信心。所谓课程自信就是在结合文本特点,结合学生的学习水平开发文本的教学价值时所应该表现出来的从容、淡定、自我、个性。作为一线特教教师,千万不可忘记自己的使命,为特殊学生开发富有生命特质的课程,编制符合学生特点和需要的教材。只有这样,我们的教学才会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只有这样,我们的教学才会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气质;也只有这样,我们的教学才会呈现出生动的灵气与生机。

3.特教校长要提升课程领导力:随着特殊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课程领导力作为校长领导力的核心逐步被关注和重视,这不仅是校长个体素质的彰显,也是影响学校课程改革的重要资源。首先,校长要聚焦课堂教学,提升课程指导力;其次,校长要聚焦校本教科研,提升课程指导力;聚焦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课程指引力。

笔者以为:特教学校校长要提升上述课程领导力,必须首先从根本上变学科意识为课程意识,努力让自己成为课程的领导者,即由行政管理者成为专业权威,成为课程理论与实践的先行者与引领者,确保三级课程管理体系高质量、有效地得以实施与运转。

目前,我们要认真领会2007年教育部颁布的几类特教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将自己融合到课程体系中,研究探索,引领学校的课程建设:一是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即课堂教学研究,二是校本选修课的开发,即创造条件努力丰富课程的选择性,使之逐渐从单一走向多样,如整合开发综合实践活动与学科课程、校本课程、社团活动等方面的课程,以适应社会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我们期望教育部将颁布相关课程标准,到那时,校长必须要引领教师回到课标上来——追随课标的方向,坚守课标的理念,回归课标的要求,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真正成为课程目标的执行者、课程内容的落实者、教材内容的组织实施者、课程评价的践行者,实施真正意义上的有效教学。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特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