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琴娣 昝飞
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师文化”、“教师教育”等议题成为了教育研究的主题之一,“教师专业化”成为许多国家关注的中心和焦点问题之一。一些国家则对教师的任职资格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教师资格的认证工作进行了规范,建立了比较严格的教师资格证制度,这对促进教师专业化的发展、保证教育的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本文对美国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证制度以及入职标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以期对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有所启示。
一、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入职资格认证概况
美国对教师的资格有明确的规定,并实行教师的资格证制度,只有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才能应聘成为教师。目前,对教师入职资格进行规定和认证的机构有美国全国教师教育评估委员会(NCATE)、全美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NBPTS)、和美国州立学校行政委员会(CCSSO)等。这些机构也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入职资格进行了规定和认证,但由于其服务的对象主要为普通教育,其主要的影响力在普通教育领域。
在特殊教育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则是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CEC)所提出的特殊教育教师任职资格标准,这一标准具有相当高的权威性,目前在美国被广泛使用。CEC在1922年就制订了关于特殊教育教师任职资格标准。目前美国特殊教师教育的入职资格标准的框架主要来源于1989年的CEC代表大会。在该次会议上,CEC确定了特殊教育教师入职资格的基本框架,并按此框架制定具体标准,在1995年正式出版了《每个特殊教育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和资格的国际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在此后的八年中,CEC又对该标准进行了四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3年,CEC第四次修订了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第五版)。这一次修订与2001年美国所颁布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有密切关系。该法案要求提高教师质量,并提出了高质量教师计划,即所有承担中小学核心课程的新教师和在职教师都必须最迟在2005-2006学年之前成为高质量的教师。
二、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入职资格标准的基本内容
CEC第五版特殊教育教师入职资格标准规定,要成为特殊教育教师的人员,必须至少获得学士学位,同时掌握核心课程所需的知识与技能。而且从基础部分、学习者的发展与特征、个体学习差异、教学策略、学习环境和社会交往、语言、教学计划、评估、专业和道德规范、合作等十个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提出了知识和技能的标准;每一方面都从共同核心性内容和特殊内容两个角度对知识和技能做出了规定。在实践经验方面,要求准备成为特殊教育教师的人必须具备进入课堂所应具有的合适、有效的经验。另外,该标准按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对象的不同对教师入职资格标准进行了规定,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在特殊内容方面的规定。
在本文中,我们将侧重对所有特殊教育教师都要掌握的十个方面的共同核心性的知识和技能标准进行介绍。
1.基础部分
CEC规定特殊教育教师要掌握特殊教育所基于的哲学思想、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特殊教育的历史(依据不同的历史观点,特殊教育是如何发展和变化的),知道评估、教育计划的制订、实施和评价是如何对教师的专业实践产生影响,了解影响家庭、文化和学校的多样化问题及其产生的相互作用,并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够以上述知识为基础建构他们自己个人的特殊教育知识和哲学理念。
2.学习者的发展和特征
CEC规定特殊教育教师要了解不同障碍类别的教育对象,包括其特征和发展趋势,了解特殊教育需要者的个体经历对家庭的影响,以及个体的能力如何体现在学习、社会交往和生活中,明白那些异常的情形如何对人产生影响,并运用这些知识帮助特殊教育需要者。
3.个体学习差异
CEC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看到由于文化背景、语言、传统及价值观等不同所带来的对特殊教育需要者学习的影响,以及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如何利用信息和知识对特殊教育需要者进行相应的教育,从而应对由特殊教育需要者需求不同所带来的挑战。
4.教学策略
CEC对特殊教育教师应拥有的基本教学策略和技能进行了规定,并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必须能够选择、改编和使用这些教学策略,从而促进特殊教育需要者在普通和特殊课程中进行积极学习,同时也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够适当地改变特殊教育需要者的学习环境,并掌握一定的用于促进特殊教育需要者问题解决的教学技能,以增强他们的自我意识、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信和自尊。
5.学习环境和社会交往
CEC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够为特殊教育需要者积极创建环境,以便促进他们的文化理解、安全和情感、福利、积极的社会交往和主动交往。另外,也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够在多元化文化的世界里为特殊教育需要者营造多样化的环境,并帮助他们与普通群体融合,以便他们和谐地生活。
6.语言
在此部分,CEC要求特殊教育教师了解典型和非典型语言的特点,以及特殊教育需要者根据他们的经验使用语言的方法,同时要求特殊教育教师使用个别化策略来促进特殊教育需要者的语言发展和交流技巧,并强调在与特殊教育需要者进行交流时必须注意交流对象所处的语言和文化背景。
7.教育计划
CEC提出个别化的决策和教育是特殊教育者实践的中心内容,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够制订符合个体能力和需要、学习环境以及多种语言和文化等因素的个别化教育计划,确定长期目标,并能有条不紊地把这些长期目标转变为可选择的短期目标。同时,也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够与残障者及其家庭、专业团体和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合作,来推动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实施。另外,也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够制订多种个别化衔接计划,如学前到小学的衔接计划,来更好地帮助特殊需要者从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
8.评估
CEC认为,评估是特殊教育教师制订计划并实施教学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因此,CEC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够运用多种评估资料进行教育决策,包括利用特殊教育需要者的鉴定和评估结果,制订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以及依据对个体学习情况的判断相应调整教学内容。另外,CEC也要求特殊教育教师掌握有关特殊儿童鉴定和评估方面的法规政策以及伦理道德。
9.专业和道德规范
CEC主要针对专业实践中需要操守的专业和道德规范进行了规定。它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够在专业和道德规范标准的指导下在复杂的情境中以不同的角色开展工作。同时,特殊教育教师要能够意识到自己和他人的态度、行为和交流方式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影响。CEC也提出,特殊教育教师要常常参加专业活动和学习交流,来促进自身的专业化成长。
10.合作
CEC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能够与家庭、其他教育工作者、相关服务提供者和社区机构人员进行合作,并在合作中承担特殊教育需要者的倡导者这一特殊角色,推动和倡导特殊教育育需要者的学习和个体利益。同时,CEC也希望特殊教育教师能够成为专家,成为特殊教育需要者家庭或团体的资源,帮助他们了解与特殊教育需要者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纵观上述十个方面的共同核心性知识和技能标准,我们可以看到CEC十分注重教师本身的教育哲学观念和素养,同时也突出了对特殊教育教师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对包括评估、教育计划的制订、教学策略及与各方的合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对多元化原则进行了强调,要求教师注意教育对象的背景、文化和语言等因素,并基于此种多元化背景开展相应的工作。因此,CEC的标准较为全面地涵盖了特殊教育教师所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三、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入职资格标准的启示
1.实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制度,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美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标准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入职有具体的要求,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须获得学士学位,且入职资格程序完善,有相应的资格认证委员会制订标准,进而给予资格鉴定,并有资格年限规定,帮助教师成长,以满足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
在我国,1994年《残疾人教育条例》第37条规定,“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但至今为止不仅未能实际实施该制度,同时也没有明确的特殊教育教师入职资格标准。虽然上海曾在1997年试行过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制度,但此项制度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
近几年,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培养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从以往的中等师范和高等师范两个层次三级师范教育改变为以大专和本科为主的二级师范教育。但是这些师范院校都面临一个共同的难题,即什么样的毕业生才能成为未来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由于没有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标准,因此,各师范院校所开设的课程、培养途径等等都有各自的要求。从现行的操作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是从对学历提出要求来保证特殊教育教师的质量,一般都要求达到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力水平,一些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高的城市则要求达到本科学历。但是学历合格的教师并不一定在入职前就已经掌握特殊教育的知识和技能,相当多的教师在入职后才接受了一定的特殊教育培训。
另外,自上世纪80年代末实施随班就读以来,越来越多的轻度障碍学生能够在普通学校就读,但是这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仍旧未对在普
因此,有必要制订特殊教育教师入职的资格标准,并对新进教师和有资历的教师实施不同的考核标准,建立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证制度,这有助于规范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也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2.深化和扩展特殊教育教师的知识和技能的内涵
从美国特殊教育教师入职资格标准的规定来看,十个方面涵盖了道德、法律、教育、评估、社会等多方面的内容,除了注重教师理论素养的培养,要求教师对相关法律、历史、道德内容有所掌握之外,对具体的教学策略、技能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要求教师必须具有所教核心学科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另外,美国虽然强调的是融合教育,但是从教师资格证角度来说,则强调的是分类,即从事不同障碍类别特殊儿童教育工作的教师必须达到相应的入职资格标准,获得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在CEC的标准中分别对从事聋和重听、早期教育、情绪和行为障碍、天才和高天资、学习障碍、智力落后或发展性障碍、肢体和健康障碍、视障学生教学工作的教师资格标准进行了规定。
从我国对特殊教育教师的研究来看,曾有研究者在研究中将特殊教育教师的知识和技能分为六类,即:普通教育理论知识、特殊教育基础知识、教师基本技能、弱智儿童教育基础知识、聋童教育基础知识、盲童教育基础知识。这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知识和技能掌握的现状。上述的六大块知识和技能也是目前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所修读的主要内容。虽然我国在教师培养中有自己的传统,但美国特殊教育教师的入职资格标准仍能在特殊教育教师应该掌握哪些知识和技能方面给我们一定的启示。
在我国实际上需要接受特殊教育或已经在接受特殊教育的对象已经不限于视力、听力及智力三类残疾儿童,自闭症、脑瘫、情绪与行为障碍儿童等也成为教育对象,对教师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因此,需要通过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标准的形式对所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进行规定,引导教
3.加强行动研究的能力的培养,使特殊教育教师具有教学应变能力
行动研究是教育行动实践者为了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进行的研究。美国的特殊教育教师入职资格标准中强调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文化、语言和性别的障碍学生特点,选择并调整相应的教学策略,以使学生达到学业标准,这就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行动研究的意识和能力,使教学更加地灵活、有效。
目前,我国的特殊教育教师在教学中所具备的教学行动研究能力还相对薄弱,教学中所遇到的新的学生行为特征表现,很容易对教师的现实教学工作形成挑战。这也与教师入职前的培养内容以及能力有关。具有教学行动研究能力的特殊教育教师能够针对特殊教育对象所具有的独特性,开展适当的教育,即在教育过程中不能墨守成规,需要教师把自己变成“专家”,一切从实际出发,选择相适应的策略,为教育对象制订相应的教育计划,改编教材,创设特有的教学环境,灵活应对教学,以达到应有的教学目标。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