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02-10   作者:特教研究所   

本刊编辑部

201212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坚持“特教特办”原则,把大力加强特教师资队伍的建设作为当下特教工作发展的重点,从规划、培养、培训、管理、待遇、营造氛围等六个方面,对当下特教师资队伍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培训体系;到2020年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师资队伍。

“意见”要求我们坚持质量数量并重。要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完善特教教师准入制度,探索建立特教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制订符合特教教师工作特点的考核评价标准,依托“国培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特教教师的培训力度。

“意见”还要求各地制订教师专业标准,提高特教教师专业化水平。

2009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

作为沿海先进城市的上海,近年来,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在《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中强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按照文件要求,配备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和专职康复教师。对所有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和康复专职教师进行特教与康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经过三年努力,现已制定并已落实了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使特教学校教师结构、岗位设置基本符合医教结合的需要;同时还建立了名师培养基地,多渠道、多元化地培养了一批特教骨干教师。

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特殊教育的发展水平,2012年上海市政府召开了特殊教育工作会议,颁发了《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和经费配备的意见》。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对建设一支有专业水平的师资队伍作了全面的设计和部署。

30年来,特殊教育成为国际教育中发展速度最快的教育专业,这就要求从事特教工作的教师,不仅需要具备先进的特教理论知识和教学实践能力,还需要具有爱心与奉献精神。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高质量特殊教育的重要保障。进入21世纪,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职培训在内容方面已从学历提升向教育、教学“实践性知识”提升方向转型;在形式方面由班级讲授、讲座等单向进行逐渐转向交流互动的合作研讨。有调查显示:当下教师们最希望提升的领域是教学研究、医疗与教学技能的研究。为此,一方面要优先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多元化的培养培训,关心他们的专业成长;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特教教师的待遇,同时还要加强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提高上海特殊教育的科学性和前沿性,使特教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时代的需要,走在世界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