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
发布日期:2019-02-06   作者:特教研究所   

本刊编辑部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本市面临聋生的生源逐年减少,聋校数量多,规模小,条件差的现状。为了改善聋校的办学条件,市教委从1998年起对本市19所聋校进行设点布局,重新调整为四所高标准、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化聋校。部分区县根据区情的需求,将被兼并的聋校改制为初级职业学校(如:杨浦聋校改为“风帆初职校”;第二聋校改为“长宁初职”;青浦聋校改为“青浦初职”;普陀聋校改为“甘霖初职”等)。10多年来,这些学校为本地区的智障学生和随班就读学生的继续教育进行了开创性的实践,他们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和关心下,克服了各种困难,对学校的定位、招收的对象、办学标准、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和办学模式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在学校领导、教师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下,办学过程还得到了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相关企业的协作。

目前,本市许多区县的特教学校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设置了初职教育,开设了适合学生的餐饮服务、面点制作、工艺、茶道等专业课程(见封三的集锦介绍),为各类残疾学生融入社会、培养自信、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为他们自食其力提供了较好的衔接机会,也为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我国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第十章“特殊教育”的第29条强调“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重视职业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

今年初,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又提到“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

近期,根据“提升计划”的精神,上海市教委基教处倪闽景处长在为本刊撰写的“开篇”:“聚焦内涵发展,提升上海特教水平”的文中也提出“在我们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都需要积极开展招收残疾学生的试点,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袁贵仁部长在《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文中说:积极推动学校与社会、校内课程与校外实践、校内教师与校外技能指导之间的衔接互动,提高学生的素养。

    为了推进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培养他们的核心价值观,本刊特邀上海部分初职校校长、教师,介绍他们的办学经验。从上海目前的几所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学校来看,既有独立办学的,也有在义务教育学校延伸职业教育,还有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多种办学模式。为推进本市职教工作的开展,根据本市各区县办学特点,让每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努力探索“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普特结合”的特殊教育职业体系,我们需要进一步开展教学实践,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使他们具有一定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职业技能,从而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为毕业后有尊严地融入社会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