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的研发
发布日期:2019-02-09   作者:特教研究所   

昝飞  江琴娣

 

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的研发作为一项重要项目列入到了《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中。一般来说,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的研发需要完成两部分的研究工作,一是关于系统通报的特殊教育信息本身的研究,另一项则是系统软件平台的开发。本文将对建设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的原因以及其功能进行介绍。

一、建设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的原因

按笔者看来,要发展好特殊教育不仅需要法律、政策、资金、专业人员的支持,还要有效的特殊教育管理机制。而有效的特殊教育管理机制的基础首先是准确、及时地掌握区域内特殊教育的基本统计信息。如果没有准确、及时的关于特殊儿童等方面的基本统计信息,发展特殊教育就会缺乏针对性。之所以建设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至少有两个非常突出的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通过系统的建立和运行为特殊教育的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

目前,从地方到全国,从基层学校到管理特殊教育的政府机构,都面临着一个非常困扰的问题,就是缺乏准确的特殊教育数据。比如,根据中国2006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截至200641,全国各类残疾人为8296万人,其中 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46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2.96%,学龄残疾儿童中,63.19%155.44万)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而根据教育部2010年发布的教育统计数据,2009年我国接受特殊教育包括小学、中学的总学生人数为428125人。对比这两个官方统计资料,我们不难看出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实际上,基本统计信息的缺乏也已经影响到特殊教育的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例如,每年9月开学前,从教育当局到学校、老师,谁都无法掌握当年度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特殊儿童人数是多少。有不少特殊学校甚至会派出教师走访所在区域的相关机构,以便掌握每个适龄特殊儿童的信息,让他们能够按时入学。因此,建设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特殊儿童以及其他特殊教育的基本统计信息。

建设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的第二个重要原因则与特殊教育本身的功能有关。特殊教育除了为那些存在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适当的教育之外,实际上还具有一个重要的但也常常被忽视的功能,即通过及时适当的教育减少或者消除儿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学习困难,预防障碍扩大化。而这个功能的发挥与及早发现特殊儿童并及早开展干预是紧密相关的。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系统对儿童的信息进行有效的监控。通过建设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合作的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能够有助于在儿童年幼时就发现阻碍儿童发展的障碍和学习困难,发现所存在的特殊教育需要,有助于家庭、教育机构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促进儿童的发展。

二、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的内容与功能

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所收集的信息内容涉及三类对象的信息,包括特殊儿童、特殊教育教师以及特殊教育机构,因此,设计了三个子系统,即特殊儿童青少年信息通报系统、特殊教育教师信息通报系统、特殊教育机构信息通报系统。

特殊儿童青少年信息通报系统为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中最重要的子系统,主要通报上海市特殊儿童的基本信息,如基本的人口信息、障碍类别、障碍程度、教育信息等,以追踪记录的形式呈现儿童成长过程中的信息。此部分的资料可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进行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包括经费投入、特殊教育机构设立、教师及相关服务人员配备等提供基本数据,也有利于做好特殊儿童的及时转介和早期干预,起到特殊教育所具有的预防障碍进一步严重化的作用。

特殊教育教师信息通报系统可通报上海市各特殊教育机构(含医院内所设的特殊儿童训练机构)中特殊教育教师及相关专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教师(或相关服务人员)规模、人口学分布资料、教育背景等,登记和管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相关服务人员)专业发展档案。建设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库,了解每年特殊教育教师的动态发展变化,为教育行政部门在特殊教育教师、相关服务人员的专业化发展、师资配置等方面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特殊教育机构信息通报系统通报上海市各特殊教育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地址、类型、教育规模、教育特色等,有利于教师及家长在特殊儿童转介、干预服务过程中更全面地掌握机构信息,做出有利选择,也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掌握各特殊教育机构的发展状况,进行机构发展、管理方面的决策。

通过这三个子系统,特殊教育通报系统可以实现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查询功能,它将集成医院、幼儿园、特殊学校、各区县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等关于特殊儿童、特殊教育机构及特殊教育教师信息,全面了解上海市特殊儿童、特殊教育教师及特殊教育机构的现状;通过信息通报系统的数据库平台进行有关数据的分析和统计,从而为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教育机构进行特殊教育信息查询提供支持。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开展特殊儿童转介服务、特殊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等工作。比如,根据通报系统中卫生、残联等部门通报的特殊儿童信息,可及时将儿童转介到相关的教育和康复机构开展早期干预工作,教育工作人员也可及时介入,对特殊儿童家庭提供支持,从而有效并及时地为特殊儿童提供必须的、适当的教育、干预等服务,防止特殊儿童的障碍进一步深化,并尽早挖掘特殊儿童具有的潜能,促进他们的发展;市级和区级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也可利用通报系统显示的特殊教育统计数据,对随班就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训练机构等进行合理布点,配置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和训练人员,配备合理的康复训练设备,为特殊儿童提供更好的教育训练服务。

三、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建立之后,要真正发挥其功能,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进一步的研究。

(一)特殊教育信息通报机制的研究

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只是一个可以集中各类特殊教育信息的软件平台,这个软件平台中的特殊教育信息如何获得则需要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紧密合作。特殊教育信息的有效、高效通报需要一个良好的通报机制来保证。尤其对于学龄前的特殊儿童,如何做到不同部门一旦发现系统平台就可获得该儿童的相应信息,是需要仔细研究的内容。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需要突破原先的管理框架,并建立一套高效的合作通报机制,才能确保特殊儿童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

(二)特殊儿童通报后转介干预机制的研究

通过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及早发现特殊儿童,并不意味着儿童就能及时获得适当的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如何快速有效地将各部门报告的特殊儿童信息传达到各区县康复指导中心、教育机构、康复训练机构,将儿童及时转介,以获得适当的早期干预和特殊教育支持,也需要一个有效的机制进行保证。这也是今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三)特殊教育通报系统建设完善的研究

目前,在我国各个省市都尚未建立特殊教育基本信息的通报系统,尤其是关于特殊儿童基本信息的通报,上海市特殊教育通报系统的建设不管从通报的信息还是软件平台的设计,都属于自主研发的内容。因此,通报系统在初期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如何根据这些问题对系统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与改进,让系统更好地发挥其最初设计的功能,也是今后进一步需要研究的内容。

四、特殊教育通报系统信息使用问题研究

    上海市特殊教育通报系统中收集了特殊儿童、特殊教育教师(相关专业人员)、特殊教育机构等方面的信息。不同部门、人员的使用权限是什么、如何保证信息使用时不损害个人利益、使用时信息如何保密以及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如何进行公开等等问题也是需要研究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