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有关情况介绍
发布日期:2019-02-21   作者:特教研究所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 吕玉刚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七部门共同印发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计划》)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特殊教育工作进行了统筹谋划、系统部署。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三个方面情况。

  一、《二期计划》出台的背景

  特殊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更好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出台《二期计划》主要有两个方面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办好特殊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李克强总理、俞正声主席、刘延东副总理先后对办好特殊教育、编制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专门提出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提升残疾人群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条件保障和教育质量”。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都对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三年来,各地认真落实“履职尽责,特教特办”的要求,采取切实举措,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我国特殊教育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呈现了崭新的面貌。截至2016年底,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全国有特教学校2080所,比2013年增加147所,增长7.6%;在校生49.2万人,比2013年增加12.4万人,增长33.7%,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6000元以上,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颁布实施,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但特殊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普及水平仍然偏低,二是学前、高中和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三是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特教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水平有待提高。要破解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实施二期计划予以解决。

  二、《二期计划》的总体要求

  《二期计划》以问题为导向,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提出了4条基本原则、1个总体目标和3个重点任务。

  第一,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四句话:

  一是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二是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

  三是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要加大支持特殊教育的力度。根据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加强省级对特殊教育的统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

  第二,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其中的一个关键指标是: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将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

  第三,重点任务有三项:

  一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关键是在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加大力度发展残疾人非义务阶段的教育,将残疾人义务教育与其前端的学前教育和后端的高中及以上教育衔接起来。并且,着力让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都发展起来,加快构建残疾人终身学习体系。

  二是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关键是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的体制机制建设。重点包括:财政投入机制、办学条件改善机制、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和残疾学生资助机制等等。

  三是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关键是提升特教教师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同时,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加强课程教材和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二期计划》的主要措施

  《二期计划》提出了6条主要措施:

  第一,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重点是以区县为单位,加强教育部门与残联机构的统筹,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一是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支持建立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就近安排轻度和其他适宜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二是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地市对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进行统筹。三是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

  第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一是学前、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要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二是学前、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要整合资源,有条件的地区设置特殊幼儿园、特殊高中和特殊高等教育学院。三是招生考试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高考等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四是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拓宽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第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一是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00元基础上,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二是根据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三是要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第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一是区县要组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做好残疾学生入学评估和教育安置。二是建立多部门合作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三是在区县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区域内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四是各级教研机构配备特殊教育教研人员。五是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六是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

  第五,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鼓励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教课程,在教师资格考试中加入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在整个教师队伍中普及特殊教育知识。二是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提高特教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三是省一级承担特教学校教师培训,县一级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的培训,提升特教教师培训组织者的层级。

  第六,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一是扎实做好新课标新教材的全员培训,提高一线教师对新课标新教材的认知水平和执行能力。二是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三是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积极探索适应残疾学生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整合教育、卫生、残联等各方面的力量,继续推进医教结合实验。五是抓好符合残疾学生特点的教育质量监测和考试评价,确保科学与规范。

  同时,为确保《二期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二期计划》还就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好《二期计划》,让残疾孩子和其他孩子一样,同在蓝天下,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