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6年)》学习心得
孙晓娟
以义务教育语文课标为蓝本研制的《聋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6年版)》(下文简称“《聋校课标》”)在2016年的12月正式颁发了。作为一名聋校语文教师,在充分认识到《聋校课标》重要性的同时,更应认真解读,全面理解,深入领会,以便准确把握《聋校课标》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要求。以下是笔者在阅读《聋校课标》之后,适当比照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普校课标》”),理解和领会的一些浅见。
一、拼读识字为先,培养兴趣,奠定聋生语言基础
比照2011版《普校课标》中的各学段目标与内容,《聋校课标》非常重视拼音识字教学,对这一内容做了较大的调整。基于聋生的语音困难,拼音教学以口形识别和模仿发音为主,配合熟练使用汉语手指字母,对拼读方法、读准方面做基本要求,尤其是声调方面只做一般要求。与健全学生一样,认读拼音是为了更好地识字,所以调整、降低拼读要求并不意味着识字写字要求的降低,为了呵护和培养聋生主动识字、写字的兴趣和愿望,教学上通过适当延长拼音学习时间、边拼边打指语等途径将拼音和识字有机结合,使聋生几乎同步学习这两项基本技能。在第一学段的头一年时间里,拼音识字几乎是聋生的主要学习任务。这样突出重点的巩固和强化为奠定聋生原本薄弱的语言基础做了扎扎实实的工作。
正如《聋校课标》实施建议部分中所说:“……应根据不同学段聋生的身心特点和不同教学内容采取合适的教学策略。”聋生的语言刺激偏少,学习拼音和识字为他们打开了学习的大门,学习兴趣得到激发,所以相对而言,聋生最初的学习兴致和热情会高于普通学生。因此,老师更要保护和培养聋生的学习兴趣,想方设法建立起良好的拼读和主动识字习惯。比如,寻找现实生活中的实际物件,小到牙刷杯子,大到教室大楼,指物认物,拼读发音,同时识字书写。生活化的教学从来就是激发孩子兴趣的最好方式,《聋校课标》在这方面做了比较详细的指导和建议,对教学具有启发和指导作用。
二、实践能力为重,多读勤写,夯实聋生语文基础
语文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离不开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活动。“语文实践”即“让学生更多地接触语文材料”,对聋生而言,他们更多的是在生活中学习语文。所以,在聋校语文课堂中,以聋生成长的特殊需要为依托,把对文本的学习和现实生活融合为一体,让聋生与文本、与教学活动、与生活互动起来,在相对开放的语文教学过程中去体悟语文生活带来的教育意义,这样的聋校语文教学活动是富有活力的,也更受聋生的欢迎。
课标中也强调,“聋校语文课程……应该让聋生多读多写,日积月累,在语文实践中学习语文,掌握语文学习的基本方法和语言运用的基本规律”。几乎是从学习拼音开始,聋生的读写学习就紧密联系在一起,从第一学段的模仿识别发音、四线三格书写、图画故事阅读和看图写话,到第二学段的查检字词典、规范书写正楷字、初学默读、泛读实用类文本和写观察写片段,再到第三学段的独立识字、学写行楷字、阅读多种类型作品和自我表达性写作,无一不是大量读写活动的有机结合。也唯有这样的日积月累,厚重训练,才有可能“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体会、把握运用语文的规律”。
三、沟通交往为主,积极表达,促进聋生提升语文素养
聋生由于生理缺陷,语言能力相对较弱,他们的语文学习需要大量的实践去运用学到的语言,而这种实践可以通过沟通来实现,沟通交往的形式更是多样的。《聋校课标》将《普校课标》中的“口语交际”改为“语言交往”,正是落实了聋生的这个特点。
《聋校课标》中分不同学段对聋生的语言交往作出目标指导,从启发交流意愿和培养信心开始,教导学生学习运用掌握的语言去交流和分享,学习恰当使用口语、手语和书面语讲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在鼓励表达的同时,课标还指出需要教导聋生注意沟通交往时的态度、礼仪,学习尊重、理解对方。这是培养聋生学习和谐人际关系、树立文明素养的具体做法。在交流互动中,引导聋生使用语文课程中学过的词句,既贴近聋生生活,又锻炼语言交往能力,提升语文素养,为他们日后参与社会生活做好必要准备。
正如课标前言中所说,“听觉障碍给聋生学习和运用语言文字、了解人类文化和参与社会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聋生的生活圈子相对狭窄,他们的文化成长主要来自学校教育,聋生在语文课程中逐步形成的表达和沟通水平会直接反映在他的个人素养上。所以,聋校语文课堂中的语言沟通和表达训练应该努力提升聋生的语文素养,传输优秀文化去熏陶、感染他们,以积极向上的正面表达去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健全的人格个性。
四、推进差异性教学,着眼发展,构建聋生成长的多元评价体系
教育学中的因材施教原则落实到聋生身上不仅是因“残”施教的原则,更该尊重聋生个体差异,开展个别化教学。这也是聋校的基本课程理念,聋生个体间的差异和自身不同的发展需要给予最大限度的个别化对待,教学与设计时,只有依据其特殊个性来进行才能让他们的各种潜能得到良好发挥。
《聋校课标》中将这一原则落实到了评价理念里,评价目的着眼于聋生的发展,评价内容体现全面性,评价标准强调差异性,评价方式注重多样化,评价主体实现多元化。构建一个可以促进聋生发展的课堂评价体系,关注及重视构建有助于发展聋生的教学评价,最终达到提高聋生语文综合能力的目的。作为教育者既不能抛弃传统的结果性评价,又要重点推进过程性评价,注重培养激发聋生学习积极性和自信心,关注他们的全面发展。
此次《聋校课标》的颁布,对今后聋校的语文教学实践工作必将起着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作为聋校语文教师,切实把握好课标精神,以长远的眼光,从每一个聋生的个人终生发展出发,全面促进聋生提升综合素养。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聋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