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创新 发展特殊教育
发布日期:2019-02-09   作者:特教研究所   

朱蕾

光阴如水,岁月如歌。我们告别了难忘的2009年,迎来充满生机活力的2010年。

2009年是特殊教育之年。511教育部、民政部、中残联联合召开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国务院转发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为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523市教委举办以“探索与发展——上海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路径”为主题的“2009上海教育论坛”,邀请了美国、英国、俄罗斯等10余个国家与地区著名医学、特教领域专家进行研讨,为本市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在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暨第十次“上海助残周”期间,市委副书记殷一璀、副市长沈晓明专程到浦东新区特教学校、爱心幼儿园实地了解残障孩子生活、学习和康复情况。殷书记强调:对残疾孩子的教育不仅是保障,而且是要他们融入社会,获得自立的能力。上海要为残疾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沈晓明副市长希望:进一步推进“医教结合”工作,使特教成为上海教育的名片,成为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部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教委等八部门联合签发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年—2011年)》,提出今后几年上海特殊教育发展的目标与措施。为发挥高校的优势,整合特教资源,市教委与华师大共建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了“特殊教育奖”,对作出突出成绩的50名特殊教育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10年是实施《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年—2011年)》关键之年。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以实施‘医教结合、按需施教、开发潜能、人人有所发展’为重点,构建满足残疾学生身心全面发展需求、医教有机整合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这一目标,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特殊教育事业新发展。一是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医教结合”的新模式;我们要与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的紧密合作,通过实施驻校医生制度等,着力构建“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服务网络,使不同残疾类型的学生得到有效的缺陷补偿与全面的发展;二是深化特教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上海市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聋高中课程方案》、《盲高中课程方案》等,充分发挥康复训练课程、文化基础课程、劳动技能课程等各类课程的功能,注重提高残疾学生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能力。要根据不同残疾类型不同残疾程度的学生实际,探索有效的康复训练、教育教学手段与方法,实施残疾学生的个别化教育。普通中小学也要切实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为特殊需要学生提供优质的、合适的特殊教育;三是整合资源,创新特殊教育专业支持新体系。发挥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咨询、研究、评估、服务的职能,建立特殊儿童信息通报系统和特教资源库,开展“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等应用性研究,以及对残疾学生的康复与教育评估试点工作,为特教学校、机构,残疾儿童及其家长提供专业指导与咨询服务;四是优化结构,建立特教队伍专业化的新机制。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康复教育基础理论与技术的培训,以及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进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创新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适应“医教结合”需要专兼职结合的特教师资队伍。同时,进一步完善资源教师和巡回指导教师制度,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

发展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融入社会的有效途径,也是体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我们要把握机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构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为推进特教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作者系上海市教委基教处正处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