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特殊儿童的课程和教育
发布日期:2019-02-09   作者:特教研究所   

岳琪

根据1988年英国《教育改革法案(ERA)》对课程性质的定性,学校课程应该是“宽覆盖面”且“相对平衡”,这对促进学校学生,以及整个社会的精神、道德、文化、智力和体力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并且有利于保证学生成年后的就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从而为他们未来经历社会生活做好充分的准备。然而,对于特殊儿童来说,在达到该目标的同时还必须照顾到这些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

一、英国特殊儿童教育的四个阶段

1662年英国出现的盲人音乐学校,到1771年英国建立的世界上第一所聋校,再到1944年的《教育法》、1970年的《缺陷儿童教育法案》、《1973年就业与训练法案》、《1981年教育法案》的相继颁布,英国的特殊儿童教育经历了大约300多年的历史。从发展进程来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医学模式占据主导地位,侧重的是对“病人”儿童的诊断和治疗;第二阶段是心理学占据主要地位的时期,这一阶段侧重的是“病人”儿童测试和分类。从本质上来看,这两种模式都属于传统的特殊教育模式。其主要特点就是,先由儿童特殊教育方面专家或者其他专业人士对残疾儿童进行诊断,然后开治疗方案,并依据诊断给学生分类,最后把这些分类的学生放进与外界完全隔离的特殊学校进行特殊治疗。虽然这些事以关心和帮助残疾儿童的名义的善意表现。然而,当时的特殊教育的出发点是“专家”,而不是有着特殊需要的儿童。

随着世界人权运动的兴起,社会科学开始向各学科的渗入,特殊教育开始步入了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大约是从二战后开始,到1978 年沃诺克报告(Warnock Report) 的提出作为分水岭,自此整个英国的特殊儿童教育朝着一个新的发展模式方向前进。在这个阶段,社会学模式处于中心位置,主张平等地接受教育是每个儿童的权利,是不可以随意剥夺的权利,反对将特殊儿童安置在具有隔离性质的特殊学校中。当出现“主流学校”和“一体化”的教育时,特殊教育也由传统模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模式,特殊学校中的特殊儿童能进入普通学校中与普通儿童一起学习和生活。毫无疑问,“一体化”教育理念比传统的隔离教育和特殊教育模式理念更为进步,但一体化教育定位的基本立足点还是“主流学校”“普通儿童”,是普通学生统合特殊学生,是特殊学生适应普通学生,所以说一体化教育注重的是特殊儿童适应主流学校的课程,适应普通学生的学习氛围。“一体化”教育虽然有其积极的一面,即将特殊儿童统合进了主流学校,但仍存在明显不足,即根据普通儿童为主进行教育,而不是根据每个学生的需要来进行教育。

特殊儿童一体化教育在上世纪70年代末沃诺克报告(Warnock Report) 提出后,在随后90年代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思潮的推动下,逐步发生了新的变化,即学校要鼓励学生的主动参与,减少学生被排斥,而不仅仅是把特殊儿童纳入到普通学校使其适应正常儿童学习生活的教育。这种变化使得此时的儿童特殊教育更加关注特殊儿童的需要,于是这时儿童特殊教育的立足点才真正的转移到学生的需要上来。从此儿童特殊教育进入了第四个阶段,它被认为是儿童特殊教育的新兴模式。

二、英国儿童特殊教育新旧模式下的课程

课程的发展包含着四个紧密相关的要素:课程及课程目标的确立,教学内容的选择,实现课程目标的教学方法的选择,合适的目标和有效评估实现课程目标的方法。在新旧教育模式下,这四个要素的具体内容却大相庭径。

(一)确立课程目标

在传统模式下,不论是普通学校,还是特殊学校,都严重的低估了特殊儿童的能力,因此在课程及目标的设置上会存在许多问题。在课程设置上,有时范围过于狭窄,仅仅局限于读算,不重视其他方面如科学、环境与社会融入的学习。在课程目标设置方面,往往简单化。当教师与其他专业人士如心理医生和理疗师密切合作来确定目标,却并没有得到重视这种举措背后的真正意图,即通过合作咨询来确定学生的教育需要,从而设立合适的课程和目标。相反,在新的模式下,课程设置会遵循两个方面的原则:一是每个儿童的障碍和特殊教育需要, 二是要明白不同残疾的儿童所面临的经验和知识方面的问题,及他们作为年轻人所应达到的最大程度的独立问题。

(二)选择教学内容及方法

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的选择取决于儿童的残疾性质和教学目标。传统模式下特殊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选择教学方法时经常忽略考虑那些为孩子将来成年生活作准备的一些目标,因此很难为学生成年后的就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经历社会生活做好充分的准备。其次,课程材料和经验的选择并没有特别强调其内在的精神价值。在2000年,新的国家课程在对原有课程整体框架不改变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新的变化。新国家课程由英语、数学、科学、设计和技术、信息和交流技术、历史、地理、现代外语、艺术和设计、音乐、体育以及公民等12 门学科组成,并且设置了跨学科领域课程等。国家课程调整也使得特殊儿童的课程有了相应的变化。旧模式下,由于课程目标设置的不合理,从而也导致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选择的不恰当,这样就必然又会使得课程内容和方法的选择不能够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融合,从而不能很好地满足儿童的教育需要,并最终影响儿童的全面发展。

(三)实现有效课程评估的方法

在传统模式的阶段中,特殊教育儿童的课程有一个根本性的特征,即其目标的主要倾向在于治疗,对于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侧重的是其残疾的治疗和对他们活动空间的隔离,教育只是相关辅助性的工作,这时课程并没有过多教育意义,其恰当性受许多人质疑,当然在这两个阶段特殊儿童接受课程的教育机会相对较少。这两个阶段重点在“治”在“隔离”两方面,评估也因此显得简单化,真正意义上的课程和有效实现方法的评估还得从教育的第三、四个阶段开始。建立有效的评估体系应该做到两个融合一个注意:课程目标要与学生的各方面个性特征和教育需要相融合,课程目标如果不正确、不恰当,评价课程目标是否实现便无从谈起;课程目标和实现课程目标的教学方法相融合,课程目标与实现课程目标的方法在价值取向上越一致,评估就越能取得实质性进展;评估应该注意建立一个合理、科学的一般的评估标准,并协调好统一性与灵活性的关系,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的评估。同时还可以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从而使评估与学生真正结合。特殊儿童课程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方法的评估根据还包括残疾的种类、程度,以及对其能力的影响程度等。与《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规定有所不同,前者把516岁的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划分为四个关键阶段,并据此对每个阶段的儿童进行不同侧重点的评估。在此基础上就逐渐形成形成性评价、诊断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评价性评价四种类型。在低年级阶段,侧重的是形成性评价和诊断性评价,高年级将突出终结性评价和评价性评价。

三、 对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启示

秉承满足特殊儿童需求,注重人文关怀的教育理念,英国从为了满足每一个具有特殊需求儿童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利用信息与通讯技术(ICT)解决特殊儿童教育需求的做法,实际上正是人们对社会平等关注的一种体现,也是人文关怀教育理念的鲜明写照。相对于普通儿童而言,特殊儿童在某些方面有着先天的不平等性,心理上因此也必然会承受着一定的压力。如果家庭、学校、社会能够及时给予他们关注、鼓励和必要的特殊照料,这不仅体现社会人文关怀,而且还有可能一定程度上激发这些有着特殊需求儿童的潜能,从而造福社会。我国儿童特殊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因此在借鉴他国先进特殊教育教育方法、模式之前有必要先学其先进特殊教育理念。

其次,在课程选择与儿童的教育需要一致的前提下,我们应努力做到课程目标设置的科学性,使其在范围和质量上要尽可能保持与同龄的其他正常儿童的相接近,而且还要与儿童的残疾性质和程度相适应。课程坚持统一与灵活性相统一,才能在课程目标上,做到一切从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出发,满足其各方面的需要;在教学方法上真正做到科学合理,为特殊儿童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做好充分的准备;在评估上做到准确、恰当,并及时反馈,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作者单位: 华东师大特殊教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