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全纳教育的实施体系、改革方向及面临的问题(上)
发布日期:2019-02-09   作者:特教研究所   

张洪高

 

日本的全纳教育是由特殊教育发展而来,它的发展带有典型的日本特征,全纳教育在日本的特有形式被称为“特殊需要教育”,有时也称为“特殊支持教育”。从2000年左右,日本“特殊教育”开始向“特殊需要教育”转变,但是直到2007年的《学校教育法修正案》才正式完成了法律名称上的转变。

 

一、日本全纳教育的实施体系

目前,日本的总人口是1.2亿,其中,义务教育人口为1.086千万,义务教育阶段需要“特殊需要教育”支持的学生占此阶段入学总人口的1.86%。日本各级政府在特殊需要教育体系中承担不同的责任,中央政府的责任是决定基本政策、管理国家特殊需要教育协会,在地方政府中,省级政府(都、道、府、县)负责特殊需要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市级政府负责普通义务教育学校。

(一)普通学校的普通班

普通班可以接纳轻度身心障碍儿童就读,日本从1993年开始根据《学校教育法实施规则》让轻度身心障碍儿童(包括轻度语言障碍、情绪障碍、弱视、弱听,后来又增加了学习障碍、多动症、高度功能性自闭症等儿童)在普通班注册。这些学生平时在普通班和其他学生一样进行各科学习,只是在接受适应其障碍的专门指导时,才到特别的场所接受指导。普通班级的规模从全国来看,小学26人,初中30人,而法律规定它们的最大人数是40人。普通班里的障碍儿童的大部分课程随正常儿童学习,普通班以团队教学为主,即普通教育教师和特殊需要教育教师在教室中共同工作以完成全部教学。普通班的教学内容学术性较强,其教学是以成就为基础的教学。除了在普通班的学习之外,学校再根据每人的障碍状况每周进行1-3课时的指导,如果再加上各学科教师的补充指导,障碍儿童每周要接受大约8小时的特别指导。

普通班级中轻度障碍儿童接受特别指导的形式被称为“通级指导”,这种教育形式是从1993年根据《学校教育法施行规则》的规定开始实行的。现在,日本中小学的“通级指导”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自校通级”,即在本校接受特别指导,特殊需要教育教师在资源教室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实行一对一教学的或小组教学。小学接受“自校通级”的人数为12118人,中学接受“自校通级”的人数为295人,占通级指导总数的34.7%;第二种形式是“他校通级”,即到其他学校接受特别指导,小学接受“他校通级”的人数为21818人,中学接受“他校通级”的人数为684人,占通级指导总数的62.9%;第三种形式是“巡回指导”,即一个巡回指导教师负责一个地区的通级指导工作,向第一线的普通教育教师和特殊需要教育教师提供专门的教材、教具以及教学策略,但并不直接面对特殊需要儿童。小学接受“巡回指导”的人数为781人,中学接受“巡回指导”的人数为61人,占通级指导总数的2.4%。上述“通级指导”的数据截止到200351(平成15年)。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网站最新的数据统计,截止到2009年(平成21年)51,日本中小学“通级指导”的人数合计为54021,其中,“自校通级”比例为39.1%,“他校通级”的比例为57.5%,“巡回指导”的比例为3.4%

除了“通级指导”的形式之外,还有一种“支持助手制度”的形式,即各学校除了教师外还要配备专门的教员或职员,对轻度障碍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另外,日本的普通学校还为轻度障碍学生提供“特别教育指导”,主要由言语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治疗师、看护等医疗人员承担,视学生程度进行不同的专门训练。

(二)普通学校的特殊需要教育班

在日本,特殊需要教育班是按照每一种障碍的类型来开设的。这些班的开设有很长时间的历史:1964年开设低视班,1960年开设重听班,1948年开设智力障碍班,1956年开设身体/运动障碍班,1951年开设健康损伤班,1958年开设言语和语言障碍班。

特殊需要教育班建立在普通小学和初中内部,截止到200851日为止,高中阶段没有开设特殊需要教育班。目前,特殊需要教育班能够接纳的最多人数是8人,如果超过8人,就要开设2个班,2009年,每个特殊需要教育班的实际平均学生人数大约为32人。到2009年,日本小学开设的特殊需要教育班的数量为27674个;日本初中开设的特殊需要教育班的数量为12330个,每一所小学和初中,至少有一个特殊需要教育班为某种类型的障碍学生开设。特殊需要教育班的126166个学生大约占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入学人数的1.2%

特殊需要教育班开设的目的是教育那些需要特殊支持的学生,以便于他们能够克服由于障碍而带来的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因为这些班是按照障碍的类型来开设的,如果学校没有相应障碍类型的班,具有这种类型障碍的学生可能就要进入附近学校的特殊需要教育班。

为了教育这些障碍的学生,就要特别考虑班级的构成和教师的配备,班级的构成和教师配备随着学生障碍的状况、潜力和胜任力的情况而变化。无论是公立的特殊需要教育学校,还是普通班及特殊需要教育班,其班级构成、教师恒定数量,都由关于义务教育公立学校班级构成标准和恒定教师数量的法律来规范。在日本,根据改善计划,每个班恒定教师的数量稳步上升,相反,每个班的学生人数逐渐下降,1959年左右,一个小学和初中特殊需要教育班由15个学生组成,但到了2009年,一个班最多只能为8人。

特殊需要教育班的学习内容由《日本学校教育法》第81条来规定,主要包括学科课程(语文、数学、科学、社会研究、体育、音乐、美术、人际关系科学、英语)、道德教育、综合学习和特殊活动。除此之外,还为障碍孩子开设特殊指导课,对特殊需要教育班开设的特殊指导课的管理参照特殊需要教育学校“自立活动”这门课程。一个特殊需要教育班的教师可以去普通班指导特殊科目,一个普通班的教师也可以一周为特殊需要教育班指导几个小时的教学。根据教学计划,学校也会提供时间让特殊需要教育班的学生与普通班的学生联合举行活动及共同学习。

(三)资源教室

“资源教室特殊需要服务”(Special Needs Services in Resource Rooms)通常被称为“资源教室”,这是一个以普通小学和初中相对轻度障碍的学生为教育对象进行特殊需要教育的地方。资源教室建立在《学校教育法》实施规则第140条“适应障碍的特殊课程”基础上。资源教室所服务的障碍学生在普通班注册,平时在普通班学习,每周到资源教室接受一定时间的特殊指导。

资源教室一开始服务的是低视、重听、身体/运动障碍、健康损伤的障碍学生,2005年起,资源教室服务对象的范围扩展到自闭症、学习困难、多动症的学生。2005年之前,大多数自闭症学生被包含在情绪干扰学生里面。但是,资源教室没有对智力障碍学生的服务。

资源教室主要开设于普通小学和初中,1994年开始实施。一个资源教室大约有10个左右的学生。2000年开始,从体制上增加了由聋哑学校等管理的资源教室,聋哑学校的教师在资源教室直接指导在普通小学和初中注册的听障学生以及言语和语言障碍学生。2009年,共有49685名学生在资源教室接受特别需要服务,其中小学有46956人,初中有2729人,高中阶段没有开设资源教室。

负责资源教室的教师由政府每年一度的财政来安排,因此,即使有数个在普通小学和初中注册的学生想要正常成为资源教室里的学生,资源教室也并不总是开放的。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启用“其他学校的资源教室”这种形式,这些学生要去附近的小学和初中或聋哑学校的资源教室接受特殊指导,或者他们在本校普通班接受教育时被特别关怀。

学生在资源教室接受特殊需要服务时,因个体的不同障碍情况而获得指导,这种特殊指导包括“自立活动”和“学科补充教指导”。特殊指导通过增加到普通小学或初中的普通课程中或代替部分标准课程而得到开展,学生单独或以小组的形式去资源教室得到指导。指导的时间为每年35280个课时,每周18小时。通过资源教室开展的“自立活动”参考特殊需要教育学校的“自立活动”的内容而进行。

(四)特殊需要教育学校

日本的幼儿园(或托儿所)、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的特殊需要教育学校,它的服务对象是重度障碍和多重障碍的孩子。特殊需要教育学校里的学生占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总人数的0.52%。其中,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特殊需要教育学校中,多重障碍儿童的比例占43%3种以上障碍儿童的比例占9%

截止到200851为止,特殊需要教育学校的总数量为1026所;学生总人数为112334人,其中学前为1663人,小学为34258人,初中为26044人,高中为50369人;教师和职员总数为83824人,其中教师为68677人,职员为15147人。全国平均每班3人,法律规定单一障碍的班级每班最多6人,多重障碍的班级每班最多3人。

特殊需要教育学校小学部和中学部的教育目标是培养障碍学生改善(或克服)因障碍而带来的学习上、生活上的困难以及自立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态度和习惯。所学课程由《特别支援学校小学部·中学部学习指导要领》来确定,开设的课程必要时可进行修订,课程由每个学校根据学校、社区和学生需要的情况来组织,因此,每个学校在设计课程时都有相当大的自由余地。特殊需要教育学校的课程基本追随普通学校,但是,学校会根据学生智力障碍情况做特殊的调整。

根据《特别支援学校小学部·中学部学习指导要领》(修订版),特殊需要教育学校的课程主要是学科课程(小学为:生活、语文、算术、音乐、绘画、体育;中学为:语文、社会、数学、理科、音乐、美术、保健体育、职业和家庭、外国语)、道德教育、外国语活动、综合学习时间、特殊活动、自立活动。其中,“自立活动”的教学建立在个体学生指导计划的基础上,涉及的是对人来说完成基本动作所必需的因素,这些因素是改善或克服因障碍而带来的学习或生活困难所需要的。“自立活动”的教学目标是发展个体学生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培养其思想和身体协调发展的基础,最终促进独立性的发展。“自立活动”包括:维持良好的健康、心理的稳定性,培养人际关系(2009年起开设),理解环境,身体运动,沟通。

(五)访问教育

在访问教育中,教师要访问家庭、儿童福利机构、医疗公共机构等,为那些因为重度障碍或多重障碍而不能进入特殊学校的孩子提供教育。

访问教育开始于1965年,开始的时候,地方教育委员会派遣教师到福利机构、医院等为那些障碍的孩子提供教育。后来,随着障碍孩子进入义务教育特殊需要教育学校的发展,以在特殊需要教育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注册的障碍孩子为服务对象的访问教育逐渐在全国展开。1999年修订的学习课程规定了访问教育服务范围扩展到在特殊需要教育学校高中部注册的障碍孩子。自2000年开始,服务于在高中注册的障碍孩子的教育制度逐渐在全国推行。200451,在盲校、聋哑学校和其他障碍学校注册的孩子数量分别为:小学部分30921人,初中部21884人,高中部44303人,总数97108人。在这些孩子当中,访问教育服务的孩子数量分别为:小学部1444人,初中部816人,高中部936人,总数3196人。

访问教育服务的孩子并不局限于那些严重障碍和多重障碍的孩子,也包括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入学的孩子,其中包括因为疾病和家庭环境等原因而不能入学的孩子。访问教育是日本教育体系中的一种重要教育形式,这种教育形式确保所有孩子有权接受教育。盲校、聋哑学校和其他类型障碍学校中,在障碍孩子教育方面富有经验的教师对那些不能来学校的孩子进行访问并提供教育。在访问教育中,教师通过访问孩子实际生活的地方(主要包括家庭、儿童福利机构、医疗公共机构如医院等)来提供教育,这些教育分别被称为“家庭访问教育”、“福利机构访问教育”、“医院访问教育”。

在家庭访问教育中,教师通过访问在家里因为不同原因而不能来学校的障碍孩子并为他们提供教育。家庭访问教育包括那些虽不是患有很严重的疾病,但是经常需要医疗关怀和关注的孩子(例如那些很容易感染的孩子),以及因为身体障碍而不能从床上起来的孩子。在福利机构访问教育中,教师通过访问福利机构那些因为相似的原因而不能来学校的孩子,并为他们提供教育。在医院访问教育中,教师通过访问医院和其他医疗公共机构中那些有不同疾病的孩子(有时包括小儿癌症)并为其提供教育。

访问教育中上课的实际数量按照与受访孩子实际状况相一致的原则来确定。从全国来看,最经常的情况是每个孩子每年上课35周,每周2次,每一节课2个小时。教师到达访问目的地的交通方式由公共交通系统(火车、公共汽车、地铁),以及国家交通车辆和私家汽车组成。在家庭访问教育中,教师必须尊重这个家庭,除了给孩子上课之外,教师有时还要倾听对关心孩子很疲倦的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唠叨。在上课时,教师也必须考虑如何有效地利用房间内可获得的有限空间。在福利机构和医院访问教育中,对教师来说,最关键的是如何与福利机构的职员和医疗机构的员工合作,非常有必要让他们知道教师所提供的是哪一种教育。


(作者单位:山东临沂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本文转载自《中国特殊教育》,2010年第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