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发展历程、现状与趋势
发布日期:2019-02-21   作者:特教研究所   

王波    []康荣心

 

韩国与中国一衣带水, 人口5000 万,素以“教育立国”而闻名世界。韩国的重教政策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使得韩国特殊教育得以快速发展。韩国通过大力发展特殊教育、积极构建特殊教育支持体系,有效地确保了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为给特殊儿童提供充分的支持,韩国教育厅和教育支援厅设立了各类支援中心,其中包括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该中心也是唯一依法强制性设立的、受到法律约束的中心。2001年韩国开始设立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成为韩国特殊教育支持体系的重要部分。韩国取得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尚处于萌芽阶段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具有借鉴作用。

一、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产生背景与发展

1977年韩国颁布《特殊教育振兴法》以后,韩国特殊教育走上有法可依的发展道路。1994年韩国对《特殊教育振兴法》进行全面修订,自此韩国特殊教育发展迅速。但是,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韩国特殊教育与相关的支持体系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特殊教育运作委员会在特殊教育学生选定和安置方面的审查缺乏规范化程序,相关部委和机构缺乏全面的早期筛查政策,缺乏特殊教育学生转衔教育服务,特殊教育行政组织不健全等。随着中重度和多重障碍学生的增多,人们开始越来越关注如何对教师的教学进行支持。另外,上世纪90代以后,随着韩国全纳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特殊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和普通儿童一起接受教育。特别是许多普通小学开设了附属幼儿园,幼儿园设立了特殊教育班级,这使得学前全纳教育得以较快发展。1990年韩国特殊教育班级的数量有3181个,1995年特殊教育班级则达到3440个(小学2777个,初中633个)。由于全纳教育的实施是个系统工程, 涉及教师专业准备、教学资源配置、教学方法调整以及社区支持合作等诸多方面,开展全纳教育所需的支持也越来越多。以上诸多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教师和学校的努力,更需要社区、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支持。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建构特殊教育支持体系的必要性被提上议事日程。      

为解决特殊教育运作委员会在评估和安置特殊教育学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特殊教育发展和支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1994年的《特殊教育振兴法》(修订版)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必须开展特殊教育支持体系的研究和改进等工作。2001年,韩国开始设立26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这些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刚开始设立的时候,尚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都是由教育厅自发设立的。2002年,韩国颁布《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法案规定可以向特殊教育支援中心配置专任教师。同年,韩国增设了57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2003年又增设了61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截至该年韩国共设有144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但由于在设置保障和人员配置等方面缺乏法律依据,导致支援中心能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的支持很有限。

2003年开始实施的《第二个特殊教育发展总体规划(2003-2007年)》中,提出要增加特殊教育支援中心。2004年韩国制定了专项政策,规定教育厅的特殊教育监事专门负责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运作;教育人力资源部要求没有设置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教育厅,截止到2005年应设立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此外教育人力资源部还要求加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功能、采取措施确保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有正式教师的编制。2005年初,韩国特殊教育环境恶劣的9个道(京畿道、江原道、忠清北道、忠清南道、全罗北道、全罗南道、庆尚北道、庆尚南道、济州道)的18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被认定为“农山渔村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并示范运行,国家和地方分别拨付9亿韩元的补助金(共计18亿韩元,每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获得1亿韩元),加大对农山渔村残疾学生开展巡回教育的力度。截至20059月,全国182个教育厅均设置了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共设立187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

20075月,韩国全面废除了《特殊教育振兴法》,代之以新制定的《特殊教育法》,该法于2008年正式实施。《特殊教育法》引起各界重点关注的其中一个方面是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设立和运作。《特殊教育法》第十一条中规定,韩国教育监必须在各下级教育行政机关设置和运作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该中心负责特殊教育对象的早期发现、诊断评价、信息管理、特殊教育在职培训、教学活动支持、特殊教育相关服务的支持以及巡回教育等;十一条还规定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必须就近设置在下级教育行政机关、特殊教育学校、设置特殊教育班级的小学和中学,以及相关地方公共机构等处。《特殊教育法》的实施,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设立和运作奠定了法律基础。另外,《特殊教育法施行令》第七条规定,教育监在设置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时,必须确保其能独立履行业务,同时,为提高业务效率,必须配置全面负责业务的特殊教育领域的专业人员。而且,教育监在考虑地理特征和特殊教育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必要时可以在一个下级教育行政机关设置运作两个以上的特殊教育支援中心。除以上法律政策之外,在2008年开始实施的《第三个特殊教育发展五年规划(2008-2012年)》中,也制订了促进支持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发展的条款,例如:为加强对以社区为中心的特殊教育的支持,该文件要求2008年各市道的教育厅依据各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运作所需教师类型和人数、区域特点、规模等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8年开始,各地要建立广告宣传机制和区域内相关机构的合作机制,借以促进残疾儿童少年的诊断评价、巡回教育、职业生涯教育等支持项目的实施,同时各地还增加设施设备的购置经费和运作经费。

截止到20138月,韩国所有市和道的教育厅共设置201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专职人员共有1432名,其中有特殊教育教师648人、康复治疗教师53人,其他专业教师52人;另外还有行政管理人员24人,包括心理治疗师和辅助人员在内的其他人员655名;特殊教育支援中的设施设备费用、教材教具以及辅助科技购置费、以及运作费等支持预算达到876亿韩元。

二、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功能与作用

韩国学者权太焕和申在韩对韩国以及国外的文献进行综合考察,总结了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具有七项功能:(1)为教师在职培训和推广宣传提供支持,例如为特殊教育教师提供宣传平台;(2)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支持,例如训练和管理特殊教育辅助人员;(3)帮助教师、残疾儿童以及家长等获得特殊教育支持;(4)发挥联系和协调功能,例如促成与其它教育部门、社区、特殊教育班级和融合班级的紧密联系;(5)物理环境的支持,例如特殊教育教师可以使用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设备、设施和评价工具等;(6)网络环境的支持,例如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网页可为教师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网上咨询室则可为教师和家长提供咨询服务;(7)教育计划的支持,例如为个别化教育计划提供支持,为残疾儿童的家庭教育和巡回教育活动提供支持。2008年韩国《特殊教育法》与《特殊教育法施行令与实施规定》中,规定了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主要功能是:(1)特殊教育对象的选定和安置;(2)为提高教学活动的效率,提供教学策略和方法的支持;(3)为区域提供特殊教育相关服务;(4)为社区残疾人士和残疾学生家庭提供咨询服务;(5)巡回教育指导和提供教育干预训练服务;(6)为课外活动以及融合教育提供支持;(7)特殊教育相关信息收集。针对韩国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专职人员的调查显示,他们认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最重要的功能是诊断评价,其次是巡回教育支持和残疾儿童教育支持。

实际上,作为韩国特殊教育支持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产生伊始就发挥着应对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问题解决者”的角色作用。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和特殊儿童需要的变化,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更加突出其支持和服务的功能定位,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支持与服务功能也与时俱进发生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开始对残疾婴幼儿提供教育服务。在韩国,残疾婴儿实施免费教育,残疾儿童接收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法》对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在特殊儿童早期发现、筛查和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做了详细说明。《特殊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为早期发现婴幼儿的残疾或残疾的可能性,教育长或教育监必须向辖区居民和相关机构进行宣传,并在辖区内的保健所、医院中免费进行筛查。教育局长或教育监在收到诊断评价的请求时,应立即转介给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来实施诊断评价,并将诊断评价结果通报给婴幼儿和学生的监护人;该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满3周岁的残疾婴儿的监护人,在婴儿具有早期教育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向教育局长提出请求;教育局长在收到请求后,依据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诊断和评价结果,可以将未满3周岁的残疾婴幼儿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的幼儿园课程班、婴儿班或者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使其获得教育干预服务。

为充分发挥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功能与作用,2010年,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开发和推广了大城市型(如首尔、仁川)、中小城市型(如忠清南道、庆尚南道)和农山渔村型(如江原道、忠清北道)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运作模式。20111月,在韩国釜山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举行了“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运作模式开发研究成果报告会”,来自釜山、庆尚南道和江原道等6个市道的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分享了三类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运作模式的研究。另外,随着2011年韩国电影《熔炉》的上映,预防残疾学生遭受性暴力和其他人身伤害的问题受到重视,韩国政府特意向特殊教育支援中心配置了特殊教育专职人员33名、巡回教师55名,组成常设督导组,专门从事预防残疾学生免受性暴力侵害及其他人身伤害的问题。201312月,为促进残疾学生的人权保护,韩国举办了“全国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常设督导组运作评价大会”,对全国各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常设督导组2013年度的运作效果进行评价。   

三、特殊教育支援中心面临的问题

20092月,韩国教育科学技术部发布了2008年度特殊教育现状调查结果,其中在对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提供支持的满意度调查中,1402名被调查教师中仅有4.9%的教师表示非常满意,29.6%的教师表示满意,感觉一般的教师占46.1%15.9%的教师感觉不满意,还有3.4%的教师表示非常不满意;1017名管理者中,有8.0%的人表示非常满意,40.7%的人表示满意,感觉一般的管理者占39.9%9.8%的管理者感觉不满意,另有1.6%的管理者表示非常不满意。从调查结果来看,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还有些地方不尽人意,还有需要改善的问题。

目前,韩国特殊教育支援中心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性质模糊、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宣传力度不够、专职人员的配备不足、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功能发挥不充分以及设备器材和评价诊断工具缺乏等方面。其中专职人员配备不足、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尤其突出。

1.专职人员配备不足

《特殊教育法施行令》第七条规定,教育监必须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配置专职的特殊教育专业人员。但是,目前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仍然存在专职人员不足的问题。以2009年为例,全国180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共配备324名特殊教育教师、330康复治疗教师、96名心理治疗师、21名教辅人员、21名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85名。平均每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有专职人员4.9人,其中特殊教育教师仅有1.8名。2013年的最新数据则表明,韩国201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共配有专职人员1432名,每个中心平均配备7.1名专职人员。尽管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专职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但与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繁重业务相比,专职人员数量依旧缺乏。

2.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功能发挥不充分

由于设施设备和人员缺乏等原因,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无法充分发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信息管理、教学支持、巡回教育等功能。研究发现: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在设立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大部分需要者的需求,未充分吸纳特殊儿童家长的意见,往往以教育厅为主导进行设置,适用空间不足;目前,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功能和模式相对单一,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业务主要集中于诊断评价和安置,而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信息管理、在职培训以及对残疾人士的终身教育方面的功能也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此外,尽管每个市道教育厅和特殊教育支援中心都构建了支持体系,但是缺乏国家层面的信息发布机制;最后,虽然每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都能正常运作,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模式,不同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发挥的功能不均衡。

四、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未来发展趋势

为促进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韩国正致力于采取积极的应对举措。其中,韩国已充分认识到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应开发多样化的支持模式,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在20138月颁布实施的《第四个特殊教育发展五年规划(2013-2017年)》中,特别指出要加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对特殊教育支持功能,具体包括:为普通学校特殊班和普通班的残疾学生提供适宜的特殊教育服务,应加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功能;通过配备诊断、评价、咨询和治疗等特殊教育相关服务人员、构建社区人力资源网络,提高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运作效率;做好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特殊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提高其专业化水平;构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和社区相关机构的合作机制;开发社区本位的特殊教育相关服务运作模型等;未来建设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时,应充分吸纳残疾儿童家长等的意见,设置的场所要多样化,并确保每个场所的空间能够满足教育服务的需求;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功能不应局限于设立初期的定位,即仅仅是了为解决特殊教育发展和支持体系建设的问题,而是应该着眼于向残疾儿童提供适切的服务。

为客观科学评价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并对各级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运作状况进行评估,韩国致力于开发国家级别的、具有高信效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吴世哲等对韩国98个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242名专职人员就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进行调查,最终确立了共10个因子64个问题的指标体系,包括:相关机构的联系与合作(14个问题)、障碍婴幼儿的教育支持(10个问题)、咨询和家庭支持(8个问题)、生涯与职业教育支持(5个问题)、特殊教育对象的巡回教育支持(4个问题)、辅助科技支持(4个问题)、诊断与评价(7个问题)、治疗服务支持(4个问题)、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人力和物质基础(4个问题)、全纳教育支持(4个问题)

韩国研究者认为:作为影响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特殊教育教师直接影响到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效能和发展,韩国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健康稳定发展也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为此,韩国政府应加大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专职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从业者的资质和专业水准;同时,针对康复治疗教师、特殊教育辅助教师等人员开设各类进修活动,比如诊断评估工具的普及和使用、家庭支持和家庭咨询等。研究者还提出:为改变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缺乏标准模式、运作不均衡和相互之间缺乏沟通的现状,应加强与社区机构的联系,加强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之间的互联沟通,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努力发掘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另外,国家应开发和推广各级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运作手册指南,对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运作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韩国的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具有以下特点:(1)特殊教育支援中心是在政府主导下建立的具有特殊教育支持功能的资源中心;(2特殊教育支援中心迎合了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是特殊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3特殊教育支援中心功能都定位于对特殊教育的支持(support)与服务(service),并且功能集中在特殊儿童早期筛查与鉴别评估、随班就读巡回指导、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等方面;(4)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设立受到国家法律制度的制约和保障;(5)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设置场所趋于多样化;(6)国家注重对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督导与评估,教育部每年向韩国国会提交的特殊教育年度报告中均纳入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相关内容。

五、对我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建议

借鉴韩国特殊教育支援中心的发展和实践经验,对我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建立和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未来,我国应根据特殊教育的发展现状和需求特点,逐步增加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数量,在设立初期准确进行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特殊教育支持系统中的关键和核心作用;努力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特殊儿童早期发现、鉴别和评估体系构建中的作用;2014年初我国颁布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提出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要求各地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设置无疑能为接收安置学前残疾儿童提供有力的支持;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特殊教育信息搜集和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特殊教育资源,为残疾儿童、家长和教师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和教育康复指导;对我国随班就读提供支持,指导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建立和运作;逐步建立科学客观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评价机制,同时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师的培养、培训和配置,提高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最后,我国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运作和效果等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未来应加强我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相关研究。


参考文献(略)



(作者单位:潍坊学院幼教特教师范学院;韩国釜山大学特殊教育学系)


(本文转载自《中国特殊教育》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