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俄罗斯的听障教育(二)
发布日期:2019-02-06   作者:特教研究所   

银春铭

 

(续)

三、俄罗斯的学前听障儿童教育干预体系

俄罗斯非常重视听障患儿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教育,为此建立了完善的提供医学、心理学和教育学援助的综合巡诊制,以便在涉及患者的生存、恢复性治疗、特殊教育与教学、社会化、个性发展等问题方面,向其本人及其父母与教师提供特殊的帮助。巡诊制的主要基地是:心理学·医学·教育学委员会(或咨询所),心理学·医学·社会学中心,聋病学研究室,言语矫正站,早期教育和家教服务站等。

听障儿童出生后的前几个月(自发现听力下降之时)就可以获得这样的帮助。对于他们非常重要的是及早选配并坚持使用高质量的个人助听器,以便充分发挥其残余听力的作用。他们越早地进入有声世界,其认识活动的发展过程也越自然。聋病学医生负责为聋童选配适当的助听器,聋教育工作者则在矫正活动过程中为每个儿童确定合理使用助听器的规则。重要的是在遵守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使患儿逐步习惯于全天候佩戴助听器。

一岁前婴儿的矫正训练是在各种专业工作者的指导下由家长实施。要求家长不仅在料理听障子女的生活、组织其活动的过程中,正确地与之开展交流沟通;而且还应当对子女进行专门的听力和口语训练工。

(一)学前机构

到了生命的第二年,聋和弱听婴幼儿就可以分别到不同的学前机构中接受特殊的教育干预。这种分类性的学前教育机构体系,乃是听障儿童连续教育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1.聋童或弱听儿童的补偿型幼儿园

在有足够数量的生源条件下,教育机关就要开办这类特殊机构。它们根据当地的医学·心理学·教育学委员会的推荐进行招生;招收一岁半或岁的听障儿童。幼儿园中的教学年限根据儿童入学的年龄(23岁)定为54年。补偿型幼儿园中可以为多重残疾患者(兼有两种和更多的问题)单独编班。

聋童班的人数不超过6人,重听班的人数为68人,多重残疾班的人数不超过5人。

这类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在白天、夜间以及全天候、休息日或假期中开展工作。

在确定教育及教学内容时,以现有的学前聋童及弱听儿童的教育课程纲要为指导,也可根据受教育者的个体特点(年龄段,听力、言语及智能状况等),从各种不同的一般发展和矫正纲要中进行选择。

2.混合型幼儿园

这种幼儿园中有正常儿童班,也有招收听障儿童的补偿型班。通常要根据听力和言语的状况为聋童或弱听儿童分别编班,不能把两类听障儿童放在同一班中。班中的儿童可以是同一个年龄段的,也可以是混合年龄段的。

3.一般发展型的幼儿园(班)

这里可以实行聋童、弱听儿童、晚聋儿童和耳聪儿童的融合教育。对于听障儿童,可以由特殊教育专业人员(聋教育教师、言语矫正教师)和教育心理学者组织个别化的矫正与发展性课业活动。

4.特殊(矫正)学校中的聋童、弱听儿童和晚聋儿童学前班(或部)

聋童和弱听及晚聋儿童学校中开办学前班的目的,是促进这些儿童的发展,并使之做好进入一年级学习的准备。学前班(或部)根据实际情况,招收23岁的儿童。在需要时,也可以为那些由于不同的原因(问题发现得晚,患病)接受特殊教育比较晚的大班幼儿开班。在两年的时间里,对他们开展一般发展和矫正工作,以便使他们做好进入学校一年级的准备。

在组织和确定聋童及弱听儿童的教育与教学内容时,可以以听障儿童学校附设幼儿园的纲要为指导(它规定了两年期的矫正与发展工作)。还可以利用聋童和弱听儿童补偿型幼儿园推荐的纲要。

5.聋童或弱听儿童的补偿型“小学暨幼儿园”

这种教育机构招收学前和学龄期的听障儿童,可以为他们开办托儿班、幼儿班及小学班。这里要实行两种教育纲要,即聋、弱听及晚聋儿童的学前教育纲要和小学教育纲要。

“小学暨幼儿园”根据听障儿童身心发展特点采取连贯性的矫正型教育与教学工艺,以保障发展与矫正工作的衔接性。

6.聋病学中心和研究室,诊断和咨询中心,心理学·医学·教育康复及矫正中心

聋病学中心和研究室承担对学前听障儿童的心理与教育援助工作。这里的聋教育工作者为儿童组织矫正与发展性课业活动,就儿童在家庭中的教育及教学问题开展咨询,对融合到学前教育机构中的听障儿童的发展实施监控。

为了向听障儿童提供医学和心理学援助,近些年来在俄国的一些地区开始组建听力及言语康复中心。这里采用克罗地亚著名学者П·古别利纳院士的SUVAG(通用语频感听体系门诊部)制订的语频方法,开展听力损伤诊断工作,对儿童进行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研究,为儿童验配助听器,详细研究编制特殊的康复纲要。在该机构中,通常也为聋童及弱听儿童开办幼儿园或幼儿班。

(二)学前机构的任务

特殊学前教育机构的任务包括诊断、教育与教学、矫正与发展。

主导的诊断任务是对儿童开展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研究,以便在矫正性教育条件下通过对儿童的动态观察使诊断进一步准确化,并为每个儿童制订个别化的发展纲要。

教育与教学任务的宗旨是培养良好的个性素质,通过组织听障婴幼儿开展各种不同的活动(泥塑、剪贴、绘画、搭积木、手工劳动、日常生活劳动以及游戏:教学游戏、活动性游戏、情境角色游戏),丰富他们的发展,培养其初步的学习活动和认识积极性;还要为他们进入学校做好准备,并保持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主要是在言语教学、听力康复方面的衔接性。

矫正与发展工作的目标是:发展听障儿童的听知觉和口语,克服他们在认知、行为、个人价值定向等发展方面可能出现的偏常,培养每个年龄段儿童的主导活动形式:一岁前婴孩的情绪性人际沟通,13岁儿童的物体操作活动,37岁儿童的游戏活动。还要求关注培养聋童的游戏技能,如:角色行为,替代功能,创造性地开展游戏的思路。

(三)课程纲要

学前聋童和弱听儿童的教育课程纲要,应当以他们的一般发展规律和心理发展过程中敏感期为基础。

课程纲要的内容应当落实以下的原则:

· 研究儿童的年龄段身心发展可能性,让他们了解同龄耳聪幼儿都能接受的各种事物,以保证其多方面的发展;

· 根据听力损伤结构和儿童的个体特点组织专门的矫正与教育工作;

· 注意采取活动化的处理方法,即利用儿童的主要活动形式开展各种教学和矫正工作;

· 在各种学习活动和生活作息时刻,尽可能利用并发展幼儿的残余听力,尽可能借助集体型和个体型的现代助听器;

· 在自然的和特意创设的与儿童交往的情景中使用言语手段;

· 在特殊学前教育机构和相应类型的学校之间保持衔接联系。

学前听障教育课程纲要通常由9部分组成,它们综合起来保证着各个不同方向(智力发展、体育、德育、美育、劳动教育、言语教学、发展残余听力)上的教育工作。依据听障儿童的教育特点,把这些组成部分纳入了一定的顺序。开始时,安排那些确保完成学前儿童的基本教育和教学任务的纲要部分,即:生理发展、基本运动发展、儿童的健康保护及他们在学前机构中的生活安排。接下去,是按照学前儿童的基本活动类型组织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在发展游戏、有效益的简单劳动内容之后,是“认识周围世界”“发展言语”和“形成简单的数学表象”。

矫正工作“发展听知觉和发音教学”是纲要中的一个独立部分。

纲要的最后是“音乐教育”:但是由于它的重要矫正作用,无论如何都不能把儿童的美育任务看作次要的或无足轻重的任务。

听障儿童掌握纲要内容,认识周围世界事物的主要手段是具体行动、造型和言语(口语、书面语、手指语)。须要根据教学的阶段和交往条件的变化、以不同的方式利用好这些手段,以便有效促进听障儿童的补偿性发展。

总之,特殊学前教育机构中全部的发展性教学和教育工作都指向:丰富儿童的活动内容,矫正其受到破坏的发展进程,确保其全面而和谐的发展、培养其良好的个性品质,从而使之顺利做好入学的准备和对周围社会的适应。

 

(作者单位:上海师资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