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 苏雪云
笔者在美国乔治顿大学医学院儿科系儿童与人类发展中心进行博士后学习和研究过程中,亲身体验了美国的特殊教育。美国特殊教育在几十年来取得很大的发展,这得益于美国特殊教育政策和立法的推动,以及特教同行的专业精神和执着投入;但目前美国特殊教育的实践中也存在很多现实的问题,等待着专业人员和研究者一起去解答,寻求更有效的路径。这里选取几个感受较深的领域,与同行分享,以期为我国的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一、体验美国特殊教育
(一)美国的早期干预
2004年《障碍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IDEA)对于哪些儿童具有法定资格可以接受早期干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除了原来的十三类障碍,还增加了“发展迟缓的儿童”,“发展迟缓”的概念是由各个州进行具体界定的,但IDEA中规定了可能存在“迟缓”的五大领域,并规定各州要为“需要获得相应服务的患有此类障碍的婴儿和学步期儿童”制订相应的计划并提供适当的早期干预服务。服务年限向0-2岁延伸,在立法上支持“越早干预,效果越好”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美国政府通过立法和经费资助,来引导和促进早期干预的发展,他们都明确地认识到,早期干预不仅对于儿童的发展和家庭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也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儿童发现”(Child Find)项目,会追踪每个早期发现存在障碍或可能存在发展迟缓或者高危儿童。笔者所在的中心,有专门的政府资助项目,负责所在区域的这些儿童的定期评估等工作。评估人员会到儿童所在的家庭,进行筛查,对儿童的各个领域进行初步评估,一旦发现儿童存在值得关注的问题,进一步转介,进行深入全面的评估,然后确定儿童需要的特殊教育和其他服务类型,制订早期干预计划,3岁前称为“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IFSP)”,3岁后则转为“个别化教育计划(IEP)”。
另外,美国政府和很多民间团体,也为0-5岁的特殊儿童设立了很多照料和教育机构,特别是来自弱势群体的家庭,这些机构有时候会有自己的专业的特殊教育和其他服务团队,有时候和高校等机构合作,但基本都可以为特殊儿童提供早期评估、早期干预等,通常有特殊教育教师、儿童心理学家、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言语语言治疗师等多学科团队参与早期干预。
美国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是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有其独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不同的州可能存在差异,但是在实践环节有这样的一些原则是通用的,值得借鉴,包括:
第一,多学科协作提供全面的早期干预。其实美国的很多专业人员也是从高校或者医院等部门“借用”的,政府通过立法和提供资金购买服务的形式,整合各方面的力量;
第二,以儿童与家庭为中心,注重儿童的功能发展,而不仅仅是医疗模式的“缺陷补偿”,整合不同学科的资源,为儿童提供综合性的早期干预方案;
第三,家庭和家长作为团队的一部分,尊重家长的权利,并为他们提供专业和多学科的支持和服务,使得他们更充分地参与到早期干预中;
第四,将科研和服务结合,强调“基于科学的实践”,我国的早期干预、学科协作等领域还缺乏成熟的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和实施方案,可以在尝试开展各项早期干预工作的同时,结合科学研究,总结和提炼,摸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早期干预学科协作模式。
(二)美国学龄期特殊教育
融合教育作为一种理念,也作为一种实践,在美国的特殊教育界得到了相当的共识,“最少限制的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融合教育使得障碍学生从不同的层面有机会充分地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并能打破社会歧视和社会隔离,在各方面融入社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特殊学校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相反,根据美国的立法,尊重每个特殊需要学生的个别差异,要为每个儿童提供“最适当的教育和相关服务”才是最根本的,政府需要为特殊儿童提供一个连续性的服务选择,即要为不同的特殊儿童提供不同的最适当的安置环境,而家长和儿童有权利根据自己孩子的特殊需要来选择最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安置方式。这才是真正的“融合教育”所倡导的精神。因此在美国,大部分特殊儿童在普通公立学校就读,并能通过学校提供的“个别化教育方案”,获得相应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而有部分特殊儿童,包括学习障碍儿童、障碍程度比较严重的、多重障碍的儿童或者所需的服务比较复杂的儿童,则会选择特殊学校就读。而特殊学校的功能和定位也在发生改变,非常注重与普通学校、社区的协作,为特殊儿童创设和提供“融合”的机会。
美国的特殊学校中大部分为私立或者一些机构所办,通常学费很昂贵,因为这些学校的师生比通常很低,笔者参观的几所特殊学校的师生比通常都在1:2,也就是一位教师面对2位学生,当然教职员工中除了专任教师,通常还包括辅助的助教、物理治疗室、言语语言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等其他的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的人员。美国不少州都已经有些判例,学生家长在证明公立学校的特殊教育无法满足其儿童的需要的时候,可以要求转校到私立学校,并且要求原先的公立学校将学生的教育经费等转入特殊学校。2009年6月美国纽约州的法院甚至宣判,这一要求适用于其学区的所有的特殊学生。这意味着,家长和儿童有更多的选择权。
美国的很多特殊学校招收不同障碍类型的学生,因此对于特殊教育的教师而言,要更多地针对学生的功能进行教学,整合和创造课程等,同时十分注重教职员之间的协作,基于每个学生的特殊需要,严格地制订和执行个别化教育计划。这些特殊学校都十分注重纪律教育和公民教育,努力使得每个特殊学生在其能力范围内成为一个自立和有责任感的公民。很多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如计算机技术或者艺术特色,并将此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学校里的走廊和各个地方都会陈列着学生的作品,可以购买,并通过与家长、社区的协作,使得学校的“艺术特色”、学生的职业教育与学生未来的职业规划等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系列的制度。
同时特殊学校是一个资源中心,为所在社区的其他普校和家长等提供关于障碍和障碍儿童教育的资源和支持,并十分注重为学生创造机会去融入社区,参与社区的活动和建设等。
(三)美国成年智力障碍人士的服务体系
美国的特殊教育有一个发展趋势,就是服务年龄向两端延伸,一是重视早期干预,开始向0-2岁延伸,另一端就是成年后的障碍者的“终生教育”和照料服务的问题。按照美国现有的法律,特殊教育的服务年限一般上达21岁,但是很多障碍者,如自闭症、中重度的智力障碍者、重度障碍和多重障碍者等,他们到了21岁之后,还是需要持续性的,甚至终生性的照料和服务,而且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美国特殊教育也面临着另一个问题,就是障碍者老龄化的问题,这个群体如何为之提供有效的高质量的服务,是困扰目前的研究者和相关专业人员的一个重要问题。
下面以美国成年智力障碍人士的服务体系为例,来探析在这个领域美国目前做出的努力。成年智力障碍人士的安置和服务在美国也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从机构化隔离到融入社区,也经历很久。目前,很多是采用“小组之家”(group home)或者“支持性的独立居住”的形式,前者通常是一些机构或者宗教团体,在政府或者其他机构的资助下,由3-5名成年智力障碍人士和志愿者一起生活;而后者则是由智力障碍人士自主决定,但根据其功能和需要,可能由政府或机构资助雇佣照料者给与支持。不同的方式,都会由专业团队定期对这些智障者进行医学和其他学科的评估,并通常根据个人的兴趣和能力安排一些支持性的就业,保持和促进他们的功能和参与社会的程度。
目前,很多研究者也就成年智障者老年化的很多问题进行一些研究,包括从心理调适、身体功能、参与社区生活等各个方面,随着美国智力障碍协会对于智力障碍的定义的发展,目前更多地从功能和支持程度上来对每个个体进行评估,并相应地为之制订个别化服务计划。政府也会定期对照料者、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
二、小结
美国的特殊教育也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实践上的难题和瓶颈,但是有些成功的经验,可以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内被借鉴和吸收。从上面几个领域内,可以归纳出一些共通的内容,其中比较突出的包括:
第一,政府的支持主要体现在立法和经费资助上,特殊教育是需要特别投入的,而这需要法律的保障,同时也需要额外的经费投入;
第二,多学科协作,特殊教育是一个多领域、多学科、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不同学科,甚至不同部门的整合和协作,才能为每个特殊儿童提供全面细致的有效的干预、教育和服务;
第三,家长、社区和其他机构力量的参与,注重家长的权利和保障家长的参与,同时充分发挥社区资源,鼓励和引导其他的机构力量的投入,共同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